傍晚的长安笼罩在落日的余晖之下,万家灯火洒下橘红色的光晕。风一过,所有的光影都微微摇晃起来。
偌大的西市显得热闹而开放,人群熙来攘往,大家都忙着采买喜庆用品,用来迎接新年。
街道的一些小角落里,往往能见着一些素袍稚子用石火点燃小型鞭炮,扔到隔墙的街道,听着鞭炮的炸响和路人发出的惊慌之声偷笑不已。
人堆中一道黑色人影闪出,这人生得肌肤胜雪,发如堆鸦,娇俏的容貌中掺着几分英气。
她身着一身黑色劲服,腰间系这犀角带,虽是纤细瘦弱,却显得遒劲有力,如同一棵挺拔的白杨,她正是陆家陆辛之女,陆绾绾。
陆绾绾躲开了暗处袭来的鞭炮,略带好笑地看着这些顽劣稚儿,曾几何时自己跟着邻家的大哥哥也常干这事,还经常瞒了爹爹,跑到坊市,专门往那吹糖人儿的小摊子钻去。
陆绾绾一边回想着儿时的趣事,一边吃着红艳艳的冰糖葫芦,另一只手则是提着只叫花鸡,慢悠悠地往家里逛去。
“那个军爷…可否帮个忙?”一处幽暗的小巷里传来虚渺的声音,听得并不是很真切。
听见有人喊军爷,陆绾绾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自己穿的还是一身军服,敢情自己这是被当成男的了。
她看了眼偏僻幽深的巷子,仗着自己有几分功夫,胆气横生,往里大踏步走了几步,却并未看见任何人影,只听见青石板上自己所发出的笃笃足音。
“是我听差了吗?不能啊……可这并没有人啊……算了回家要紧,爹还在等我呢。”陆绾绾正拔脚欲走,只听见一阵猛烈的咳嗽声传来。
“军…军爷…可否给点吃的?”一道如玉石相撞的清脆之音自她的背后响起。
陆绾绾猛地转过身,把叫花鸡提得高高的,“不行。你若是要吃饭,我可以带你去酒家,这叫花鸡可不能给你。”
要知道,这可是她从练武场回来后,排了三小时队才买回来的,是整个长安城最好吃的城南叫花鸡!
“我不是军……你是谁?鬼鬼祟祟躲在那里有什么企图?”
陆绾绾像只护崽的母鸡,把叫花鸡死死地抱在怀里,本想开口解释自己乃是女儿身,细想之下却并未说出口。有些事陌生人还是别知道的好,免得到时候麻烦不断。
巷口堆叠的竹篓突然被掀开,陆绾绾吓了一跳,往后连退两步侧身站立,手掌悄悄摸上腰间的九节鞭,随时准备先发制人。
没想到钻出一个满脸污渍头发凌乱的男人,堪堪往那一站,虚弱地像是要晕倒了。那一双眼里却是闪动着千种琉璃光彩。
这人身穿着一件玄色直?,腰间系着犀角带,只缀着一枚温和的和田玉,披着一件白色大麾,风帽上的雪白狐狸毛夹杂着灰尘耸搭在侧,头上戴着的白玉冠也是歪向了一边。
“咳…咳…我是城东李家的公子李华…被仇家打伤了,拼了命才逃出来。”李华面露委屈。
“我与家丁分散,无奈之下躲在这里,许久不见家丁前来。现如今我腹中早已擂鼓打鸣。”他一边说着,一边看着陆绾绾手中的吃食悄悄地咽着口水。
“哦…这么可怜吗?”见这个人手无缚鸡之力,相貌又极惨,陆绾绾动了恻隐之心,爹常说要与人为善,路遇不平自然是要拔刀相助的。
她往前走了几步,靠近那人,“李公子,可是需要我护送你去酒家?”
李华实在饿极,趁着陆绾绾不注意,一把抢过叫花鸡大啃特啃,配上那脏扑扑的脸,活脱脱一副饿死鬼抢食的模样。
他一边啃一边想:“罪过罪过,我并非有意抢你的鸡。等吃饱了我赔你十只。”
他一边撕咬着鸡肉,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道:“我身上未带银子,就算去了酒家也是没钱付账的。我脸皮薄,不愿军爷替我付账,如此一来……军爷若是方便的话,送我去来福客栈即可。”
陆绾绾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叫花鸡被人抢了!她排了三小时队才买到的啊!这个天杀的李华!
她举起手想劈死这个天杀的,想了想又放下了,他可是吃了她的鸡!若是劈死了,谁赔给她?遂咬牙切齿道:“行…我必护得李公子周全。”
李华正埋头苦吃鸡肉,没听出陆绾绾磨牙霍霍的声音,“有劳军爷了。”
两人一路无话,陆绾绾想问些问题,但一看李华那吃得正欢脱的模样,就气不打一处来,索性不再看他。
走到崇义坊的时候,他们被一伙从暗中跳出的黑衣人给截下了。
“呔!小子,速速离去,留下你身后之人,我可饶你一命。”为首的黑衣蒙面人手持长剑,凶神恶煞地喊道。
好玩,这年头还流行截道?陆绾绾存了想逗逗这帮毛贼的心思:“你们难道不应该说,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吗?”
黑衣人一阵无语,敢情他们碰上黑吃黑了?
“军爷,就是他们要杀我。”虽说嚷着有人要杀自己,李华却从容不迫地往陆绾绾身后一钻,嘴角还带着抹偷笑。
“噗嗤,你也太弱了吧?”陆绾绾打量了那几个黑衣人,啧,那瘦弱的肩膀,啧啧,那瘦弱的胳膊和大腿,没什么看头。
她转头斜睇着藏在身后的李华,“就他们四个你都打不过?”
李华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自小便未习武,马球倒是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