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元宵到,各种花灯齐报道。大红灯笼高高挂,锣鼓喧天喜事佳。一碗汤圆圆又圆,全家团圆乐开花。
每逢上元节,陆绾绾都会带着桃花去赏花灯,不知不觉已成了习惯。
这不,今年她还没找桃花呢,桃花反而急切地拉着她去看热闹,说是长安宫城外架起一座高二十丈的灯轮,灯轮上上缠彩色丝绸点饰金玉,悬挂了五万盏灯,唯恐去晚了看不见。
看到那棵在夜空中格外引人注目的美仑美奂的灯树时,陆绾绾不禁脱口而出:“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
桃花喜欢上一个“马上封侯”的花灯,这是一匹雄赳赳气昂昂通体雪白的马,昂着头,双眼神采奕奕,抬着前蹄,驾着祥云,仿佛下一秒就真的会架着祥云奔向天际。
马身上还骑着一只活灵活现的猴子,它带着一顶乌纱帽,穿着一身金黄相间的官袍,神气极了。
“少爷少爷,送给你。”桃花献宝一样买下了这盏花灯递给陆绾绾,“祝少爷早日封侯拜相!”
如今一晃眼,竟觉得时光如白驹过隙,纵眼既逝,上巳节突然就到了。
一早陆绾绾便被桃花催着起了床。幸好陆辛提前打过招呼,今日要去参加皇家的曲江宴饮,陆绾绾也不至于赖床。
“小姐,我替你做了流彩暗花云锦宫装,今儿上巳节,我们就穿它吧。”桃花兴奋地同陆绾绾叽叽喳喳,手不曾停下,替她梳着长及腰乌黑如瀑的头发。
陆绾绾本想说好,心中转念一想,这上巳节是公子哥和姑娘们的相亲大会,穿宫装难免避不开那些单身公子哥们,图惹麻烦。
“你这丫头,是巴不得我赶紧嫁出去吗?我看,倒还不如穿军服去,等宴席结束我就去练武场瞧瞧,听说最近新来了一批上好的盔甲,是用玄铁铸的。”
陆绾绾往脸上扑了一层珍珠粉,整个人看着精神抖擞,不施粉黛也丝毫不逊他人。
桃花垮着张脸,委屈极了,“小姐,你怎么整天想着刀啊剑的?难道俊美的公子比那些冷冰冰的武器还丑吗?再说,小姐你嫁人我也是要跟着过去的…寻了个吟诗作对的公子也就罢了,若是寻了个爱舞刀弄棍的粗人……”
陆绾绾点着桃花的额头,那叫一个恨铁不成器啊。“敢情你这丫头思春了?那成,我这就让爹去练武场给你寻个舞刀弄棍的粗人来。”
“我……”桃花话还没说完,门外传来一道爽朗的笑声。
“你们要寻谁啊?哈哈哈哈!绾儿,该出门了。不然要耽误了时辰。”陆辛轻轻叩了叩门。
“来了!”陆绾绾麻利地把军服一裹,镜中出现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郎,身姿挺拔如苍松,眉峰如剑,双目如星。
桃花看着自家帅气十足的小姐,不由感叹道:“小姐,你若是个公子就好了,我定是要嫁与你的。”
“你啊,一天到晚脑袋里装的都是些什么?你好好替我把前天女师傅布置的锦鲤绣花做好,回来我要检查的!”陆绾绾看到桃花那张苦兮兮的脸儿,不禁伸手捏了捏。
“上巳节,我来了。”
自从娘亲去世后,因娘生前的嘱托,她从小就被爹送去了练武场,一直忙着练武,这还是头一次来曲江池参加皇家宴席。
只见两岸宫殿连绵,楼阁起伏,垂柳如云,花色人影,景色绮丽。
贵族仕女,车马侍从,樽壶酒浆,笙歌画船,悠游宴乐于曲江。
天地间浮动的满是清新沁人的花草气息,陆绾绾不禁绽了微笑,事事多纷扰,静下心,放开自己,没了束缚少了忙碌,只想沉醉在这迷人的景色中。
“绾儿,我们快些去芙蓉园,皇上他们都在那。”陆辛催促着流连景色的陆绾绾。
走过嶙峋而又斑驳的老墙,穿过披着青苔的外衣的夹城后,陆绾绾才发现这芙蓉园别有一番天地。柳丝长,暖风微的春日里盛开了许多不知名的花儿,让人赏心悦目。
她远远便望见一众皇亲贵胄聚在一起宴饮。宴席间欢笑不断,更有才子张口即诗,引得皇上大为赞赏,众臣子女赞誉不绝。
李华早已瞧见陆家父子二人,见陆郎穿了那身标志性的军服,形长玉立引人注目,李华的眉头挑了挑。
那道身影犹如一棵挺拔的白杨,隐藏着坚韧的毅力。
李华从未见过皮肤如此白的男人,就像绝大多数施了粉黛的姑娘们。
偏就是这么吹弹可破的脸,使俊美的五官看起来更加立体,双唇如同涂了胭脂般红润。虽然很美,却丝毫没有姑娘的阴柔之气。他的心猛地跳了几下,姑娘……
“哇,好帅!这是谁家的公子!”某世家小姐十分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