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少年站在槐树下,无意之间的一个回头,被她看见了。
她感觉自己遇到了一个长相完全符合她审美,甚至身材也完全是踩在她审美点上的天赐的命定之人。
之后,沈清卿就开始与他偶遇,再后来,他们之间就有了故事。
而故事的一开始,就是白衣少年在槐树下的那一次回头。
而今天在她眼前,穿着白衬衫的人,和当年的少年一样,都是让她一眼就会心动的人。
李碧华曾在书里写道:“谁敢说,一见钟情,与色相无关?”
那时候沈清卿读到这句话,她觉得这句话一语中地,一针见血,道出了一见钟情最重要的条件,那就是色相。
可是她虽然赞同这句话,但是又感觉一见钟情,就很玄学。
完全没有任何规律可言,比玄学还玄学。
一见钟情与色相有关,但是你一见钟情的人肯定不是世界上最漂亮的那个人,他的色相肯定不是最出众的那个人,可是你就是对他一见钟情了。
你没有对别人一见钟情,却偏偏对他一见钟情了。
而且你对他一见钟情之后,更漂亮的人出现,同时和他出现,你不会对更漂亮的那个人一见钟情了。
或许会有人会对更漂亮的人一见钟情,但是对于沈清卿而言,一见钟情好像就发生那一次,那便是一生的爱恋了。
这又很像李碧华所说的:世上有许许多多的人,能陪着回家的,只有一个。
对于沈清卿和顾言来说,他们就是陪彼此回家的那个一个人。
从回忆中抽身,沈清卿看着苏晏,他总是穿衬衫会扣到最后一粒扣子。
而最后一粒扣子再往上,就是突出的喉结。
沈清卿的一个爱好就是,亲吻他的喉结。
因为每一次亲吻他的喉结,她都能够清楚的感受道对方的情/动。
看着喉结一点点染上红色,好像涂上了一层胭脂。
那样的他,真乖,好像小狗一样,却又好撩人。
又因为是自己喜欢的人,绝美的男/色面前,更加诱人。
本来是沈清卿是想和对方把那些疑问都说开。
可是还没有开始平息对方心里的那一点妒火。
对方斯文败类的模样,却勾起了她的xp。
想起她之前无数次都吻上对方的喉结,慢慢又轻轻地啃咬,不时伸出舌头舔一舔对方的喉结,直到对方受不了,让她停下。
一想到,她就想再一次实践了。
苏晏见对方靠近他,坐在他的大腿上。
明明是第一次这样亲密的接触,可是她却感觉对方这样的动作好像做过千百次,不然为什么会那么熟练?
沈清卿天什么都没说,只是双手环抱着他的脖子。
不等他反应过来,就已经吻上了他的喉结。
苏晏刚被沈清卿吻上喉结的时候,觉得幸福来的好突然。
脑海里就充斥着这几个字,卿卿吻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