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
“妈的,臭小子你给我站住!”
……
吵闹的市集里,一个衣衫褴褛、手抱的一本书册的乞丐在人群中疾驰而过。
引来了周边无数的目光。
“这世道,竟然连军爷也遭贼了!”
“天下大乱,最近的流民越来越多了!”
“唉,对他们来说,能有一口吃的,他们什么都能做得出来,何况是偷盗呢?”
众多百姓议论纷纷,但更多的还是感慨。
“他往那边去了!”一名军士眼尖,看到了逃跑的乞丐,连忙提醒自己身旁的同僚。
“追!”
很快,两名军士便向着刚才的乞丐消失的地方追击而去。
“呼——呼——呼——!”
乞丐喘着粗气,拼了命地朝着前方奔去。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三个月了!
唐彻也没有想到自己穿越这种事有朝一日会发生到自己身上。
还魂穿到了一名流民身上。
连续三个月的难民生活让唐彻几乎崩溃,普通人穿越古代,如果没有一个好的身世,根本不可能活得下去。
什么文抄公、入赘为婿、迎娶白富美,成就万世美名,全他妈的扯淡!
如今他为一口吃的,都不惜以性命相搏。
“妈的,去死吧!”恼羞成怒的军爷拔出匕首朝唐彻投掷而去。
“唰——”
锋利的刀刃带起一阵破风声,正中唐彻后背!
唐彻没有一丝痛楚,因为魂穿的缘故,他失去痛觉!
他的速度没有减慢,反倒加快了不少。
军爷一愣:“这小子怎么回事?明明受伤了,速度却比先前更快了!”
“别愣着了,快追,东西丟了我们都别想活了!”
军士脸色一变,再次跟了上去。
……
“呼——呼——!”
唐彻飞奔良久,直到奔向城中一座废弃已久的宅子才停了下来。
他大口地喘息着,额头冷汗涔涔,却露出了一抹笑容。
“东西我拿到了,馒头呢?”
唐彻望着宅子里面正在烤火的独脚乞丐问道。
“啊哈哈哈……!你真的偷到了?”
独脚乞丐听闻之后,有点意外,他真的没有想到这么一个瘦骨如柴的小子,真的能拿到册子。
“恩……”
唐彻点点头,把手中的册子丢给他。
独脚乞丐接过册子,打开翻阅了一遍,确认无误后,这才将一个馒头递给了唐彻。
“给你的,一个馒头一件事!”
唐彻没有理会独脚乞丐,在他眼中只有那一个白花花的馒头!
一口咬下去,唐彻顿时眼带泪花!
三个月了,这是他吃的第一口人吃的食物!
独脚乞丐发现唐彻后背还插的一把匕首,问道:“你后面不要紧吧!”
唐彻停下了嘴,摸了摸后背,眼都没眨一下,直接将匕首拔出!
望着那把带着鲜血的匕首,唐彻毫不犹豫地把这把匕首像涂番茄酱似的涂在了半个馒头上,随即咬了起来。
“咕咚——”
望着唐彻大快朵颐的样子,这个独脚乞丐心里有点发慌:这个人莫不是疯子?
“你这是做甚?”
唐彻看了一眼金主,一边咀嚼一边说道:“这都是营养,不能浪费!”
“呃……!”独脚乞丐有点错愕。
“你叫什么名字?”
“唐彻!”
正在此时,追唐彻的两位军爷冲进来,上不去气地喊着:“臭乞丐,交出手中册子!”
“交什么交,老子现在就要他的小命!”
唐彻抬起头,看了一眼两名军爷,又看了看独脚乞丐,最终还是选择低头啃那带血的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