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性参与的杀人案中,大部分都是女的配合男的来作案,虽然也有女性单独作案的,但基本都是情杀或者过失杀人,杀人的数量和男人是没法比的。
本书杀五七八个的男性杀人犯大有人在,也就算是刚入门,但女的就不一样了,能单独杀害多人的,实属是罕见。
本案中的苏红独自作案,一共杀死了四个人,堪称是女性中的佼佼者。
苏红出生于1970年,老家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县渤海镇杏山村。
初中毕业之后,苏红去了宁安职业卫生学校上学,之后便去了第二人民医院实习。
由于苏红长的漂亮,现在又有了这么一个看起来很不错的工作,所以这段时间有不少条件不错的男孩开始追求她了。
不过苏红把这些人全都给拒绝了,因为她早已经有对象了,这小子是她的初中同学,两个人已经暗地里处了好几年了。
现在自己参加工作了,自然就可以把这个对象公开了,于是苏红便和父母说了这件事。
结果父母却是坚决反对,因为那小子家条件太差了,他初中毕业后并没有继续读书,而是直接回家务农了。
苏红现在可是在城里工作了,你要是找一个农村的对象,工作可怎么办?两地分居的话太不靠谱了。
但是苏红这个人却铁了心的要跟对象结婚,爱情的价值怎么能用工作来衡量呢,即便是千山万水,也不能阻挡我们在一起的脚步。
就这样,苏红不顾父母反对,毅然决然的辞去了城里的工作,直接回到了农村,并且很快就在1994年,和对象结婚了。
两个人结婚之后,男方依旧是每天干农活,而苏红则是在杏山村开了一个小诊所,两口子的小日子过得还挺和谐。
然而好日子很快就出了问题,但并不是因为工作和经济,而是苏红自己身上的原因。
用现在的话来说,苏红是个性冷淡,对夫妻生活丝毫不感兴趣,而且非常反感这种行为。
关键她老公是个正常男人,所以说两个人结婚一个多月之后,这小子就忍不了了,在外面偷偷又找了个女人。
苏红也知道自己有问题,也许是用情太深,也许是怕离婚丢人,所以两个人虽然矛盾越来越大,但也一直就这么对付过着。
随后两个人又有了一个女儿,这一下就更不容易离婚了,这样的日子一直过到了2001年,苏红的老公把家里的地包了出去,自己跟老乡去宁波打工去了。
其实老公名义上是出去打工,实际上是带着别的女人跑了,苏红自己也知道,但她却没有别的办法。
宁波和宁安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相隔千里,为了照顾女儿,苏红只能继续留在农村生活。
而且除了自己的女儿之外,还多了三个孩子,其中有两个是苏红弟弟家的,一个是她妹妹家的。
苏红的弟弟妹妹也跑去宁波打工了,由于没办法带孩子,就一股脑的都丢给了姐姐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