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勋,年十七,性别男,爱好男,目前身份,处男。
他是个纯18K的倒霉蛋,从小出门踩狗|屎,打酱油脑壳被球砸,好不容易宅在家里却停电停水,躺着也中枪,在距离下个生日还有两个钟头时,祝勋决定出门买个蛋糕纪念一下人生难得的十八岁,倒霉到现在,也是一种奇迹。
他才走到斑马线,就被马路上一辆自行车撞的不省人事,失去意识。
再睁开眼,世界完全不同了。
雪白的天花板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脏到看不出颜色的兽皮,它与几块枯木拼接成一个简陋的遮蔽物,以祝勋现代人的角度来看,这似乎是个帐篷。
闻闻味,嗯,带着股纯真的八零年夹馍味,还是馊的。
是梦,这一定是梦。
祝勋打了个哈欠,顺便揉揉眼睛。
眼前出现了一只黑瘦黑瘦的小手。
…这一定是被自行车撞到脑袋,做梦回到自己小时候了,想他七岁那年,手也是这样又黑又瘦,直到长大了些,皮肤才慢慢变白。
祝勋眨眨眼,身下的床很硬,摸起来似乎是石头,却一点都不凉,祝勋突然感到头脑发晕,他伸手摸了摸脑袋,却发现自己的脑门烫的能煎鸡蛋。
虽然这个比喻有些夸张,但他现在的体温确实烫的不正常。
祝勋立即从石头上爬起来,还没等他脚尖碰到地上,眼睛却先花了。
一阵天旋地转,祝勋又躺回石头上,他浑身无力,并且饿的要死,等过了一会儿,祝勋感觉头不再那么晕了,才从石头上爬下来。
这比他小时候饿的还要惨,那时,隔壁的王大妈怕他出去乱跑,就把他锁在自己家里,没想到那天工作太忙,竟然忘了回去做饭,可怜的小祝勋在王大妈家只找到半个干馒头,饿了整整一天,当王大妈记起他急匆匆赶回去时,祝勋躺在床上,两眼发直,俨然一副大病缠身的样子。
从他小时候记事起,许多不幸与灾难便屡屡降到他头上,而从父母因意外双双去世后,这种不幸愈来愈强烈,还好当时街坊邻居心地善良,一致同意轮流管祝勋的饭,直到他初中回奶奶家上中学,他们才消了为祝勋继续做饭的念头,临走前,又做了一大桌为他送行。
再后来,爷爷奶奶相继离开,祝勋又变成一个人,由于双亲早逝,他变得独立起来,从厨房到厅堂,只要是与吃穿住行有关的事,祝勋几乎样样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