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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1/1)
跟同事约了第二天一起去法院。
她跟法官沟通案情,我去送一个案卷。
我考虑,不拿包,只拿卷,这样我肯定就不会忘。
刚计划好,又想到万一需要用名片什么的,还是拿上包比较保险。
最后总结,包还是得带上。
真纠结。
我是一个懒人,就为了那一两斤重量的包,考虑了好几分钟。
装案卷的档案袋被交到我手上的时候就不怎么干净,我嫌脏,所以不想装进自己的包里。
又怕忘,所以晚上就提前把卷放在沙发扶手上,一出门就能被我发现。
我到了法院之后,远远看见她在等,就一溜小跑过去,然后又看见她手里的案卷。
心脏漏跳一拍,突然想起来自己的忘了拿,出门的时候还扫了它一眼,愣是没在意。
这破记性。
本来只有这一件事,就是为了送它才去的,我硬是傻着脸没带它自己去了。
还得抽空再跑一趟。
真是服了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