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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2/2)

“可别把你的歪门邪道醺给小沫,要不跟你没完。“我提出了唯一的要求,一抬手就将小莫“卖”了。”

“我趟进来搅和一下,你们的关系就立马明朗了,你要真在乎她,你到时候一句话我原封不动退回,她要放不下你,也铁定着急,我给你们做月老。”

我不说话了,右脚刚跨上自己的床铺,左半脑回忆区就悔青了。

不过想来小沫那丫头太单纯,也是到了让她锻炼成长的时候了,这个年龄也该明白人心不古,世途险恶的社会现状,而且在我们这紧张的局势下,让宁儿做了缓冲也不错。

男人总有见猎心喜的臭毛病,宁儿自诩为爱情世界中的老手,一见我审定批准同意后立即就秣马厉兵地准备全力以赴投入爱情的疆场了。

不知道是哪个前辈说的,爱情使人产生质的改变。

我算是彻底地臣服了,以往的宁儿都是把脏衣服堆在一个大纸箱子里,等到所有的衣服都归入纸箱的时候,再拿出来再循环使用,直到衣服乌亮得跟个刀片似的才全部浸泡到浴缸里捞一下。

不过他现在的改观让我一时不能适应,他咬着牙买了身西服,头发也整天勤奋地捣鼓得像个汉奸一样服服贴贴油光锃亮,还不知道在哪儿藏了瓶香水,是阿迪的运动型,我和老妖老韩一伙把宿舍翻了个底透都没能找着。

不仅如此,宁儿把他好睡懒觉的恶习毫不费劲地改正,以此把我大清早应该做的事全都做完了,我就觉得心里乱得没着落的。

宁儿从图书馆回来的时候还哼着小曲,脸上挂着凯旋的笑容,让我心里酸溜溜的。

我自认为是个不会经营感情的人,一直以来都被宁儿形容成是木疙瘩呆头鹅,呆板无趣,死水一潭,不解风情,乏善可陈。

我还真的担心小沫到时候会挽着宁儿的手漫步校园,我觉得像一场梦一样,莫名其妙地就和小沫脱离了关系。

我脑子里忽然冒出萧伯纳的一句话——朋友最好,可以久远地往还,父母和兄弟都不是自己自由选择的所以非离开不可。

谁都认为这是铁定的事实,并当作信条供奉着,在此我改动一下沙翁老先生的名路,权当发泄:友不贵多,得一人可臭万年。

望他老人家在天之灵不要被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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