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可一接过饭,很不自在道:“谢谢。”犹豫一会儿,他问陆勋:“那个……”
“什么?”
“那身衣服我可不可以不要?”
夹青椒的筷子一顿,“给我个理由。”
非亲非故不要你东西,尼玛这还需要理由吗?“它很贵,不是我能消费得起的东西。”
听他这么一说,陆勋噗嗤笑了出来,“我还当什么。不过我去KTV玩一晚上的钱,你有啥好介意的。”
安可一攥紧手掌,“你不在意,可是我在意。”
对他来说不过是一晚玩乐的钱,对于安可一来说,这些钱他可以用来做许多事,去一趟他想去却从来不舍得去的远方,买一部他喜欢的手机……他虽然穷,需要钱,但底线怎么也不愿打破,“你这就像施舍。”
陆勋气极反乐,“施舍?我从来没有施舍过任何人,我要是想施舍你,绝对不会亲自跑出去给你买衣服。”
“可是……”安可一话还没说完,陆勋又道:“我拿我买来的衣服心甘情愿换你的东西,我不计较,你还在那儿啃吧什么?”
摆在桌子上的小人儿挎着木刀,睁着一双无神的死鱼眼。可一心里不太好受,以几百块的东西换一身几千块的衣服虽然很划算,但他还是舍不得!
“这衣服在哪儿买的?”
陆勋眉头一拧,“你想退?”
被戳破心思的可一也不尴尬,“是。”
挑了一筷里脊肉,“省省吧,那家店一旦售出只换不退。”
安可一捧着碗中的饭,想了许久,直到陆勋啃完碗中的排骨,他才缓缓道:“衣服钱,我会还你的。”
嘎嘣!
是骨头被咬碎的声音。
陆勋用手托着咯疼的下巴,无奈极了,他不过送他一身衣服,他不感激涕零也就算了,还在这里跟他计较半天,陆少爷十分不高兴,“钱我肯定不会要,不过要是其他的,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于是安可一眨着眼睛问道:“什么?”
陆勋把骨头吐出,扔进垃圾桶,“现在还没有想好,想好再说。”
安可一心里稍微好受些,“那你想好了一定跟我说。”
作者闲话:
咳,我个人比较喜欢银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