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田赋政策
- 改革官田赋税:江南地区是明朝经济重心,但官田赋税重。成化帝降低部分官田税率,如苏州、松江等地,将一些官田税率从明初每亩二三石降至较为合理水平,减轻农民负担,缓和社会矛盾,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当地农业经济恢复发展,保障国家粮食供应和财政收入。
- 清理土地兼并:成化帝采取措施核查和收回非法侵占土地。派官员到各地清查皇庄及贵族、官僚侵占的土地,如对一些权贵过度扩张的皇庄进行限制,规定皇庄土地范围,禁止随意圈占民田。一定程度上遏制土地兼并势头,使部分农民重新获得土地,保证国家田赋收入,维护社会稳定。
放松商业管控
- 鼓励商业发展:减少对商人活动限制,不再严格限制商人经营区域、商品种类等。商业环境宽松,城市商业繁荣,北京、南京店铺林立,商品种类丰富。运河沿岸城市如淮安、济宁等成为重要商业枢纽,各地商帮兴起,徽商、晋商活跃,他们从事长途贩运,将南方丝绸、茶叶等商品运往北方,又把北方皮毛等物资运到南方,促进商品流通和经济交流。
- 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管理,制定法规打击垄断、欺诈等行为。设立专门市场管理机构,监督市场交易,对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行为严惩。在重要商业城市设置税务机构,合理征收商税,既增加财政收入,又保障商人合法经营,使商业活动在公平有序环境中进行。
加强对海洋贸易的管理
- 出台相关条例:针对日益猖獗的海洋走私贸易,成化十五年出台“接买番货例”,规定参与走私番货的人员,无论官民,都要受到严厉惩处,如充军、没收财产等,以维护官方对海洋贸易的垄断,减少走私对国家税收和海疆安全的影响。
- 有限度地开放海禁:在一些地区和特定情况下,海禁政策有一定松动。在宁波、泉州等地,允许部分有官方许可的商人进行海外贸易,设立市舶司管理,负责审查进出口商品、征收关税等。
铜钱地位提升与赋税改革
- 确立铜钱纳税地位:明朝前期虽以宝钞为主,但至成化时,宝钞贬值,铜钱在民间交易中广泛使用。成化帝在制度上承认了铜钱可作为缴纳钞关税项的单位,使百姓在商业活动纳税等方面,能用铜钱履行义务,促进了铜钱在经济活动中的规范性流通,加强了其在货币体系中的地位。
- 调整赋税征收比例:成化帝将天下户口、食盐等项的赋税征收改为铜钱和纸钞各半征收。这种调整使赋税征收与民间货币流通现状相契合,在宝钞贬值背景下,既稳定了财政收入,又平衡了货币流通结构,推动铜钱在赋税领域与宝钞平分秋色,加速了铜钱的广泛应用。
宝钞政策调整
- 重新定价宝钞:成化帝针对宝钞贬值,制定新兑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