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舍友林瑞昨天终于从他大西北的旅途中归来。
一大清早,浓浓的饭香侵入枕头边,我被诱惑地忍耐不住,从床上一跃而起。
客厅的饭桌上摆着自制三明治,牛奶,米粥,再往厨房里一看,林瑞正在平底锅上摊鸡蛋葱饼。
林瑞闻声转过头,“去洗脸,准备吃饭。”
上星期我去超市补给方便面,顺便又买了锅碗瓢盆一堆厨房家伙什,直到今天,除了方便面略有消耗外,其它的都还维持原样丝毫未动。
但万万没想到,林舍友刚刚回来就给了我这么大的惊喜。
“林瑞,真没想到你竟然还有这个手艺,要知如此,我早应该和你搬到一起住,幸福的人生和丰盛的早餐是分不开的。”我笑说。
林瑞端着鸡蛋饼从厨房出来,在饭桌旁坐下,“都是简单的,你吃得幸福,我就做得幸福。只要你不嫌弃,只要我在,天天给你做。”
林瑞的鸡蛋葱饼真心好吃,又薄又香,培根西红柿三明治也可以在我最爱吃的早餐排到前三,不是每个人都有口福能享用到中西兼备的早餐,平常我都是在公司楼下买上早点,在跨进办公室前加速解决掉,莫说形象狼狈,吃早饭变成了一项应该完成的任务而已,何谈享受。
现在有一个会做如此早餐的舍友,还答应天天给我做,得友若此,夫复何求?
在学校时,除了有时在校队一块儿打球外,我和林瑞来往并不频繁,放假前他听到我说下学年要实习打算从学校宿舍搬出来住,就问我愿不愿意和他合租,他正好毕业也要离校,两人可以分担下房费。
于是我俩一拍即合。
但我们还没来得及同住,我就接到我妈的电话让我回家,等我回来,他又恰好刚踏上他的西北之旅,所以算起来,我俩的同居生涯现在才真正开始。
“我昨天下午回来在你卧室的柜子上看到不少宝贝,又是古董小提琴,又是科比签名的篮球,怎么,前段时间去抢银行了?”林瑞卷起鸡蛋饼塞到嘴里。
“正谋划着呢,就等你回来一起作案,你动手,我掩护。”我口嚼三明治,心情靓丽。
“没问题,有福同享。不过抢银行的事先等两天,今天下午打球去,我约了球赛。”
“和谁?”我问。
“市二中的那几个体育老师放暑假没事,打过我几次电话约球,说好就等我回来,我已经联系了李剑波、卢轩,你问问王海浪有空没?”
那年王海浪同学为了爱情找我决斗,我因为超常发挥,用了二十分钟就在二人对抗赛中把他杀得没什么脾气了。
当时林瑞就是现场围观群众之一,看完我和王海浪的对决之后,第二天就找到我,以校篮球队队长的名义邀请我加入,而王同学在情场失意后却在球场上对我心悦诚服,于是跟随我一起混入篮球队。
但我和王同学不太争气,一直在替补队员的边缘左摇右晃。
我的时间总是不够用,既要上课认真完成作业,又要抽空打工赚钱,虽然我很喜欢在球场上跑来跑去,但我乏善可陈的那么几次校队训练,根本不足以把我送到主力队员的位置;而王同学的实力相对薄弱一点,在强手如林的校队中,也只能挣扎在替补行列。
林瑞作为校篮球队的主力兼队长,曾经连续两次带领校队在全市大学联赛中一路厮杀到决赛,虽然最终都没能问鼎冠军,但一时也声名赫赫,名气大了,自然就经常有校外人士找他组织友谊赛。
我和王海浪虽然只能作为校队的千年替补,但热爱篮球的心不减,只要有空有机会,我们就跟着林队长跑到球场上伸展拳脚。
在我俩认真把桌子上中西合璧的早餐全部扫到肚子里后,我打算主动清理碗碟,没想到林瑞的动作比我更快,他先我一步站起来拿起碗碟。
我跟在他身后到厨房拿抹布擦桌子。
“你今年毕业,有什么打算?也没听你说要找工作。”我想了想,倚着厨房门框问林瑞。
林瑞比我高一级,今年毕业,我本不是愿意多管闲事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但是林瑞……他学的是热门的计算机专业,我还没听过我们学校此专业哪个毕业生找不到工作的。
“我不打算找什么正式工作,劳心费神的,这两天先找个临时的吧,过段时间我要去云南。”水笼头流水洗碗的声音差点盖住他说话的声音。
“既然如此,那你当初干嘛还要浪费四年金钱四年青春读这个文凭,你的想法和读不读大学没有多少关系啊?”我不解,紧追着又问。
“我家几辈务农,虽说现在日子比以前好过多了,但家里从未出过读书人,我爷我爸为了让我安心学习,从来没让我干过一指头农活,我不能让他们的愿望落空。但我的生活方式我想还是我自己决定,我现阶段的想法就是到处走走看看。
我没说过我不工作,我只说不想找那种固定不动的工作把自己圈起来,在需要的时候我会停下来做点事,不然我怎么继续往前走,我又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林瑞说。
以前我一直认为有这种想法的人不是过于浪漫就是不负责任,但我现在试着去理解林瑞,这世界本身就是个大不同,我们为什么要求千篇一律?
其实悄悄问下我自己,我内心又何尝对他没有几分羡慕,最起码这份潇洒是我目前学也学不来的。
我们到达体育活动中心时,里面人很多,各个场馆满满当当都是人,既有参与的也有围观的,这也难怪,今天是星期六。
我们过去时篮球场上正有两方斗得酣畅,再往近前走几步一看,巧也不巧,场上的球员一半我都认识,穿红色背心的一方是郞总、程步蟾、宋桐、莫其聪和公司人事部的孙经理。
走到场边,宋桐和莫其聪看到我,笑着点下头,我也微笑点头回应。
程步蟾的球打得很好,属于那种专门训练过的。
他弯着腰,手下前后左右不停地拍着球,双眼四处溜望,寻找突破的机会和缺口,突然他加快步伐,一个左拐又一个右拐,闪过两位绿背心几步来到篮下,膝盖微曲一个凌空跃起,球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稳稳妥妥落入筐内。
动作太漂亮了,一气呵成,这哪里是打球,分明就是来招摇耍帅炫酷的。
场上场下一片欢呼,红背心们相互击掌。
程步蟾抬手在脸上秃噜一把,汗滴甩到地板上,他扭头看到我,嘴角扬了扬。
他的背心已经湿透紧紧贴在后背,有力的臂膀全是亮晶晶的汗水,穿着短裤的双腿匀称结实,身材很好,比龙蟠虬结型的肌肉耐看得多。
不明白他为什么非要剃寸头,这样的他看起来有点那什么蛮不讲理地…...酷,酷帅,他左耳上的钻石耳钉在汗水的映衬下,更加闪烁剔透。
我突然注意到他另一只胳膊的外侧有一条长长的伤疤,像是刀刃所伤,大概当初伤口太深,肌肉没法完全愈合,现在看起来特别地触目惊心。
我连忙稳定下心神,平复加速的心跳,他什么时候为何受了这么大的创伤?
场边围观的几个女孩举着手机对着他边狂拍边高声大呼,气氛相当活跃。
双方的争斗挺激烈,我看了几眼就跟着兴奋起来,当然我的欢呼呐喊只针对红背心方,我不否认这时我显得挺哈巴的。
看不出郞总平时在公司总是一副笑眯眯和蔼可亲的领导形象,在球场上的手法倒是非常狠辣;程步蟾和宋桐不愧是老朋友,从跑位到传球再到上篮,配合很默契,程步蟾的每次得分都少不了宋桐强有力的助攻;莫其聪的球打得也很漂亮,在场地上穿梭自如,好几次从双方球员的手上把球断走。
终场哨声响起的时候,红背心战胜绿背心,我跟在红背心后傻乐。
很长时间没打球了,轮到我们上场时我有点莫名的小激动,仅仅把球在地上拍了两下都能感觉到呼之欲出的热血,王海浪更是夸张地在场边甩胳膊蹬腿做热身。
我们的对手是二中的三个体育老师和两个师大的男生,这几人我在球场上只碰到过一次,林瑞倒是常和他们交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