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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归之前尘(1/2)

“老大,谢谢你。我知道,公司并不缺我这样的网页设计师。你是因为知道我在B市的工作没了,才让我回A市,到你的公司上班的。”

伍迟在B市就职的那个网络公司,承接的都是很小的设计项目。公司规模太小,资金链出了问题,经营不下去,就被同行给吞并了。

公司没了,工作也就这么没了。

“谁说不缺的,你来了之后不知看见了嘛,我们这公司虽然小,但小项目特别多。这些个合作客户,需求五花八门。净是些外行,破要求还一堆,这些设计做起来烦得很。改来改去,他们看不准门道,还要挑刺儿。念叨这里不好,那里也不好。你没来之前,我跟老二两个人带一群菜鸟搞,别提多累人了。”

老大徐子钦确实存了帮伍迟一把的私心,但会用伍迟还是因为他的工作经验。再加上伍迟是相熟的自己人,靠谱放心些,他和老二薛轲都是赞同聘用他的。

“我还以为——”

伍迟回A市快两年了,虽然忙起来也是没日没夜的。但已经比之前的工作轻松许多了,他还以为这是徐子钦和薛轲刻意安排的。

“你以为啥,我告诉你,咱公司本来就要扩招一名设计师的。便宜外人,不如便宜自己人。兄弟几个都一把年纪了,哪儿还能像年轻的时候那样折腾。要注意养生,我家那小公主才那么丁点儿大,你老大我得爱惜着老命。争取多活个百八十年,能看着儿孙满堂才好。”

“老大,你可真是二十四孝好丈夫,难怪嫂子这么稀罕你。”

“成了,别给我戴高帽,明天中午之前到公司,老大给你发压岁钱。”

“呵呵――”伍迟隔着稀疏错落的竹叶,看着远山上如星河般连成一片的烟花,身后是母亲的坟。他突然觉得,这样日子,虽然差强人意,但也算得上圆满了,“老大,你要我给发压岁钱啊,这可真稀罕。我活了三十二年,还是第一次收压岁钱呢。放心,这么大的便宜,我可不会错过,中午前肯定回来。”

第二天一早伍迟简单收拾了行装,便提着行李到了水泥路口等昨晚邻居介绍的商务车。

伍迟昨天回老屋回得晚,没来得及打扫清洁,只能在堂屋的旧沙发上将就了一晚。

今早起得太早,水泥路边的麦地里覆了厚厚一层白霜。他站在没遮掩的路边等车,寒风凛冽上头入脑,冻得他每根神经都拎得清清楚楚的。这脑细胞是不得不活跃着,以免被冻伤了。

进了暖烘烘的车里,他的精神头也不见消减。

左右无事,他坐在副驾驶座上,单手抓着手机,用拇指随意划拉着。

这车师傅姓刘,身量不高,五官有些稚气未脱,看着像是才高中毕业的年纪。想必是跑了一段时间车了,说话间十分地熟稔、利落。

“还在读书吧小兄弟,你这大年初一就往市里跑,是去走亲戚?”

小刘师傅一面目不斜视地开车,一面跟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伍迟搭话。这会子还不到六点,伍迟是他接到的第一个乘客。

他开了小两年车,有了点自来熟的职业病,喜欢跟乘客唠嗑。

“没读书了,不走亲戚,我是回A市加班。”

伍迟划拉到有两三月没登的某网文阅读APP里,看到有五六条来自同一人的未读私信,有些心不在焉,没分多少注意力给小刘师傅,回答得颇为敷衍。

“上班啦,唉,哥跟你差不多。前两年读书读不进去,被老爹提溜过来跑车了。早知道出来谋生计这么累,我就该好歹上个三流大学,在学校潇洒几年。兄弟,你这么早出来上班好耍不?肯定特烦腻吧?”小刘师傅见伍迟戴着一副黑框眼睛,穿着浅蓝色棉大衣,一副学生样儿。他就觉得遇上同道中人了,格外亲切,就想多跟他发发牢骚。

“还好,其实在哪儿都有该做的事。我工作很多年了,习惯成自然,没什么烦不烦的。”

伍迟点开未读私信,认真阅读后,才有些愧疚地给这人回了信息:

抱歉,寸云。

之前跟你提过,我回到曾经上学的城市,换了份工作。

这边变化很大,新工作还需要适应。这一两年被朋友牵着鼻子过的,上来看书的闲暇时间越来越少了。

另外,我个人觉得《朱砂》早该发行实体书了。

不知你出于什么原因拖了十多年才决定出版,但知道《朱砂》要出版,我打心底里为你高兴。虽然它是你写的第一本书,却不比你其他的作品差。

《朱砂》上市的时候,我肯定会去买一本,重新捧读。

或许当年我是因为你故事的主人公跟我很有共鸣,才会给你留言。

但十多年过去了,很多事早已逝去,我已经老了,那些跟你倾诉过的苦闷早就不值一提。如今想再看这本书,更多的原因在于你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默默温情。

关于这一点,相信只要是你的读者都会有这样的感觉。

你这些年出的作品都很棒,我不是文科生,赞美的话说不太好。

我只能说,你的文字让我得到了鼓舞。你大概能感觉到,我是自卑的。所以毫不夸张地说,是你的文字改变了我狭隘的性格,让我在现实中活得更自在。

感谢的话,你大概不喜欢。那我就在这里祝《朱砂》大火。

伍迟虽然心思重,却没有风花雪月这根弦。寸云是伍迟初中认识的网文作者,跟这人也算不上聊得来。

之所以会成为书友,都缘自寸云的第一本网文《朱砂》,或者是源自伍秋笙为监视伍迟而给他买的那台功能简单的手机。

初二,伍迟五官渐渐长开,左眼角冒出了一颗微红的泪痣。他本来觉得没什么,并不在意。可有一次他取下眼镜洗脸的时候,那颗泪痣被同学发现了。

这点儿不痛不痒的小事儿,经过发酵被扩大,再加上他本来就有些“来路不明”,惹上是非简直轻而易举。或许是因为,他在福利院待过,同龄人都把他当作异类排斥。乡下这地方,素来瞧不上来路不明的孤儿寡母,自然都是带着放大镜看他的。

他没做过亏心事,自觉问心无愧,坚信那些如诅咒般的闲言碎语根本不会成真。

可即便如此,一些真相渐渐放大了那些流言。他不信命理之说,他只想弄清是非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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