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我脚骨裂了,不过不严重。
洛言拿起手机,编辑着回信,删了又删,最后还是放下了。
说起来,洛言只在研一的时候交过一个男朋友。可能越强势的女孩子,反而会喜欢比她还要强势的人。她的起点太高,能入她眼的人几乎是凤毛麟角。
那时候她刚刚做交换生回国,由导师推荐进入了一个金融研究所。那个项目是一个年长她两岁的前辈牵头。顾问老师就是他们学校的金融博导,那是洛言第一次欣赏一个男孩,因为从小到大,她对男生都没有什么感觉,甚至会对一些陌生的肢体接触感到厌恶。
她没想过,这么年轻的一个人能把风投分析的那么透彻。两个月后,在前辈的表白下,两个人在一起了。
和他在一起的原因,百分之三十来源于欣赏,百分之七十她是在试探,试探自己能不能接受一个男朋友。因为她知道,自己对和男人相爱是有一点排斥的。
两个人的感情只维系了三个月,面对对她有□□的男人,她能忍受的最大极限竟然只到牵手。前辈吻她的那一天,她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浑身不自在。她变得不想看见他,甚至觉得和他接吻的感觉很恶心。整整三天,她才把自己从房间里放出来。
唐唐是她第一次一见钟情的女孩儿。洛言在看到她的瞬间就觉得她不一样,好像能把她整个人都吸进去,她就想和她在一起,甚至和她亲亲抱抱。
可是她的初恋来的太晚了啊,过了为爱情义无反顾的年纪,要考虑的事情也更多了。
洛言有点儿矛盾了。
算了,顺其自然吧。
一周以后,洛言飞回了北京,方子洲过来接的机。时间还早,两人便一起吃了晚饭。
吃了一会儿,方子洲察觉出不对劲儿了。
“唉,作为一次正经的家庭聚餐,你这喝的有点儿多了啊。”眼前的饭菜没动几口,红酒却下去了大半瓶。
洛言抬头看他一眼,然后接着戳面前的意大利面。
“怎么着,还想着内妹子呢啊?”
洛言听他提到唐唐,又喝了一口酒。
“哎呦行啦行啦我不提还不成么你可别喝了。”
“哥,你说我要不要放开追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