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间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乌云密布,隐隐有雷电在灰布般的天际闪耀,一晃而过。
甲狮山头万木葱茏,特别是山头偏东有一株参天大树,滕蔓交错,为着百兽遮风挡雨。在这株古树下,竟是连零星小雨都未曾滴落,可见这树枝繁叶茂,郁郁葱葱,实为一株福树。以古树为佑的族群必是在这甲狮山中能称王的。
这会儿,披散着黑发,眸子隐隐闪着红光的狼王正对着一头浑身漆黑的小狼交待着什么。
“你俩切记,一切以自身为重,万不可冒险。”狼王拿出一块碧绿的玉佩,“一旦有线索,此玉佩会给予警示,若有危难,摔碎玉佩即可。”说着,将玉佩挂于小狼脖颈,看着小狼不同于其他族狼的金色眼眸,狼王拍了拍它的头,轻轻笑了笑,“淸渝,一旦进入人间界,可千万得换回人身,莫要吓坏了旁人。”
淸渝不甚在意地转头用鼻尖嗅了嗅趴在自己身上的羡水。
狼王知淸渝性子,继续嘱托道:“羡水,一路跟紧淸渝,待走到极北之地,寻到了仙人,切莫惊慌,万不可唐突,知一切天命而为。”
羡水还小,化不成人形,这会儿只能用糯糯的少年音问:“刃凌叔叔,那仙人当真有仙水,能让狼族振兴吗?”
刃凌一身墨黑长袍,身姿卓越,只是眉头难消忧愁,赤瞳半闭,叹了口气,“端看你们能否悟得天机,渡过劫数了。”
淸渝低吼两声,清脆的声音响起:“那我们走了。”不待刃凌还有反应,迈着小狼蹄便往山下跑去,只见羡水牢牢抓着淸渝后脖上的毛,将刃凌说着:“注意安全!”的话抛在了脑后。
甲狮山看起来巍峨屹立,层峦耸翠,似乎离人间差着三座仙兽殿那般远,但以淸渝的脚力,若不是怕羡水撑不住,能在天黑前就入了人间集市。
羡水趴在淸渝身上,一路担心被甩了开去,又是疾风又是落雨的,他这小身板还真不够硬,可不够和淸渝比的。
“淸渝,淸渝……慢点呀,”羡水颤着声音说,“我要吐了。”
淸渝停下了脚步,转头叼起羡水将它放在地上,说:“那你自己飞,我们在山下会合。”
“别别别,”羡水扑腾着小翅膀,许是急了,还给折腾掉了两根毛,本就毛少的羡水心痛的不行,又怕淸渝真的抛下自己跑了,赶紧飞回淸渝的背上,急急地说:“我飞得慢,又找不着方向,会走散的。”
淸渝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托着羡水往山下跑,不知是淸渝跑得慢了还是羡水怕被丢下,好歹是不会嚷嚷着想吐了。一狼一鸟在山间疾驰,将那些个兔子山猪吓得够呛,纷纷往旁边躲,就怕没及时让出一条路来,被这黑狼给吞了。
一路无碍,到达人间城镇时已是夜晚。
城镇一旁的石碑上刻着:涉世镇。
羡水终于愿意像个鸟类一样飞一飞,它扇着小翅膀朝小城镇望去,天色已晚,街道并没什么人,像沉睡的玄武般静默无声。
“淸渝,咱们是要找刃凌叔叔口中说的客栈吧?里面有比木藤睡着还舒服的床。”
淸渝化身成人,兽毛化为衣袍。一席灰袍,同玄凌不同,衣袍未沾半点墨色,晃一看去倒更接近白色,右手从手肘至手腕缠满了白纱布,隐隐可见内有黑色墨点。
羡水扇着翅膀,着急地说:“眼睛眼睛,还是金色的。”
原来淸渝刚成年,变成人时法力不及,尚不能一瞬化成人类模样,总是忘记将眼眸掩饰好,经过羡水提醒,淸渝挥手将眼眸化成黑色。
一人伴着一鸟走在街上,羡水四周张望着,用着小眼不停打探看有没有客栈的牌匾,淸渝却是不急不慌,慢慢往前走,待到走到一家还闪着点光亮的小铺,径直走了进去。
羡水望去,只见牌匾上写着:荒郸客栈。
已是子时,大厅里仍有三三两两的人在划拳喝酒,同冷清的街道相比,甚是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