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阳打个哈欠,跟他同班的那个男生在纸条里都告诉他了,高个子男生是学校里最狠的小混混,一般人都不敢惹他,偏偏他跟校花李思琪是邻居,说得上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高个子认定以后李思琪是要嫁给自己的,全然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女人,任何一个跟李思琪说话超过30秒的男生都是情敌,更何况丁松胆大包天,一天天明目张胆地去撩李思琪,还给李思琪写情——“我喜欢你,像风吹过千里,不问归期”,这首诗在李思琪班上流传了好一阵子,此外还有什么《发如雪、《为你写诗等等,那股文艺范把一堆小女生迷得不要不要的,还真忽悠到了一些小粉丝。高个子很清楚自己想破脑袋也写不出这种玩意儿,可不气炸了,恨不得扒了丁松的皮。
戎阳第一次活生生地看见男人为了女人打架。他真想问问,你们这么拼,李思琪本人知道么?
丁松的眼神躲躲闪闪,不知该如何反驳,好几次他向戎阳投去探寻的目光,期望戎阳能伸出援手,可戎阳就是没反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高个子不住逼近,丁松就不住后退,戎阳心里叹口气,活了四十多年的人,居然还刚不过几个毛头小伙子。
丁松正因为活了四十多年,这时候才更不敢意气用事,他记得很清楚,高三那会儿,高个子有一次可是跟别人打架打到进医院的,双方都差点残废了,这是个玩命的人,他可玩不起。
丁松的退却使得高个子越发得意,他狞笑一声,手掌清脆地拍上丁松左脸,一时啪啪作响,“怕了?有色心没色胆的怂鳖!就你这垃圾也敢打李思琪主意?也不看看你自己什么个东西!垃圾!怂鳖!”
丁松被拍得生疼,再听着高个子说得愈加过分,心里火气一起,下意识地就抬手推开高个子,高个子突遭反抗,怒意更甚,也许他等的就是这一个“名正言顺”的时机,当即像一头忽然苏醒的野兽一样,迎面就狠狠地给了丁松一拳。
站在后边的两个男生都吓了一跳。
最懵的还是丁松本人,他被揍得晕头转向的,一时之间也不知是该防御还是逃跑。
高个子砸出这一拳不够,不等丁松站稳,下一拳就接了上去,从声音都听得出拳拳到肉,紧随其后的是丁松杀猪般的惨叫声。
当高个子即将砸下第五拳时,他的手在半空中生生地止住了。
戎阳抓住了他的手臂。
高个子瞪大眼睛,“你他妈干嘛?”
“下手这么狠,你就不怕打死人?”戎阳问道。高个子的动作他看得一清二楚,他每一拳都故意瞄准丁松的头部,用心之险恶,连戎阳这种身经百战的老手都不由咋舌。
武如其人,在战斗中,一个人的内在可以透过他的一举一动展露出来,这与水平高低无关,再无敌的大师也能怀有慈悲之心,而再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者,也会潜藏杀戮之意。
“关你屌事——”高个子抽回手,转换了攻击目标,拳头对准戎阳重重地砸过来,高个子是心狠,人却笨拙,拳头打得毫无章法,破绽百出,说不好听点,在戎阳眼里跟慢动作似的,戎阳连眉头都没拧一下,不紧不慢地向一旁侧出半步,高个子的拳头便堪堪与戎阳擦身而过,偏了兴许不到五厘米,但高个子带不起一丝拳风,对戎阳造不成半分伤害。一拳打空,高个子的重心歪了歪,一个趔趄,自觉有点狼狈,这让他对戎阳的恨意更甚了,他完全不管自己的攻势有什么毛病,一拳接一拳地击向戎阳,戎阳继续施展“凌波微步”,在窄小的巷子里小半步小半步地左右腾挪,身姿轻盈之极,移动的幅度看起来非常微弱,却往往能以毫厘之差错开高个子的拳头,让他屡屡扑空。这段交锋时间不长,却使得高个子的两个同伙和丁松都看呆了。
他们真切见识到了什么叫以守为攻,高个子明明一直气势汹汹地出拳,却气喘吁吁,脸色难看,冷汗直流,仿佛刚刚被揍了一顿。
“从现在起,丁松不会再跟李思琪接触了,你们以后也别再找他麻烦了。”戎阳见高个子总算停了下来,便说道,“没意见吧?”
“……”
高个子忿忿地瞪着他。
“那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见对方不说话,戎阳顺势总结陈词,转身拍了拍丁松肩膀,“走吧。”
没走出几步,就听到身后一声惊呼,“小心——”
是戎阳那个同班同学的声音。
戎阳的身形顿了顿,在刹那之际转身,抬起手臂,精准地挡在额前,但听砰的一声,一块砖头竟在戎阳的手臂上撞碎了,碎石块或掉落在地,或四处溅开。
高个子粗粗地喘着气,右手还握着一小块砖头的残骸,站在原地,诧异地看着戎阳。
所有人都诧异地看着戎阳。
毫发无伤的戎阳。
毫发无伤是肯定的,甚至这点疼痛对戎阳都不值一提,一方面是他体能过人,且承受过千锤百炼,对痛疼的忍耐度早已超出常人,另一方面,每个搜捕员在出任务和训练时都会装备一套主要以液态金属制成的轻战衣,这套战衣是全透明的,和环境的融合度非常高,装备在身上时效果近似隐形,其他人很难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