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胭脂,我们在食堂门口照几张吧,上天作证,四年大学里,这可是我最爱的地方......”胭脂在大学里最好的朋友米小可咋咋呼呼地叫个不停。她是那种每个人一生中都会碰到的女生,不算漂亮但很可爱;标准吃货一枚所以身材肉嘟嘟的,天天将减肥挂嘴边却不肯少吃一口,导致身上的肉只增不减;独生女,家境殷实,有对爱她护她的父母,所以没有心机,性格开朗、幼稚活泼。
这样的姑娘不见得有异性缘,但在女生堆里,一定特别受欢迎。米小可就是典型的这种类型的女生,胭脂和她最要好,她算是胭脂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胭脂在学校里的人缘其实并不太好。首先她漂亮,漂亮姑娘在女生中通常都不会太受欢迎;刚入学时,男生们倒是都特别喜欢她,一个个前扑后继的追求表白,但是当胭脂将所有爱慕她的男孩子都拒绝过一遍时,也就相当于将他们也得罪光了。久而久之,男生也不再围绕在她身边,一则带着点赌气的意思,二则是这位不好惹的冰块美女总是无形中带着丝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气质,他们不敢靠的太近。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胭脂身为制香师,身上本就带着一丝神秘色彩,再加上她到底年轻,背负这样的身份难免有时会沉不住气,不自觉的流露“我很特别,与你们不一样”的感觉。这样的神秘和独特,更显得她高冷不易亲近,虽然胭脂脸上常挂着笑,性子也活泼,但同学们就是觉得她高冷,让胭脂也很郁闷。
米小可算是胭脂在大学里最好的闺蜜,只要在学校,两人什么都在一起做,但是她同样对胭脂的身份一无所知。
胭脂虽然做事冲动不计后果,但在最关键的问题上还是十分拎得清的,她严守着制香一门的重要门规,不敢跨越雷池一步。
虽然毕业了,但胭脂和米小可都是北京人,无非就是从学校搬回了家里,并不算分开,所以毕业带来的伤感并没有出现在她们身上,两人无视哭成一团的众女生,自顾自的拍照拍的开心。
米小可好吃,无论走到哪里,食堂和饭馆都是她最喜欢的建筑,所以临离开前,她必须在食堂门口留下倩影。
两个女生风风火火奔到了食堂门口,还没开始照,米小可又发现了新大陆,晃悠着胭脂失声尖叫,那副德行比看到食堂饭店还激动。
“帅哥,帅哥,大帅哥,宾利里下来个大帅哥,我去,好高身材好好。oh,my 个老天爷,人帅还有钱,还让不让别人活了,好想跟他谈恋爱......”米小可像个神经病人一样,咋咋呼呼的拉着胭脂又叫又喊,一副打了鸡血的模样。
胭脂哭笑不得,同窗四年她太了解米小可了,米小可人生有两大喜好,一是美食,二是帅哥,今天在食堂门口看到了一个开超跑的帅哥,天时地利人和全占了,米小可不兴奋才怪。
“小可,小可,淡定啊,来,口水擦一擦,我怎么教你的,女孩子要矜持,当着帅哥面尤其要。”胭脂忍俊不禁的说道,同时眼睛随着米小可看着的方向看去——只见一辆银灰色的宾利超跑上下来一位西装革领的男人,大约二十六七岁的模样,身高目测有一米五左右,脸长的确实好看,怪不得米小可要发疯呢。
胭脂一时也看愣了,古人云,色,食之性也,她正当妙龄,看到帅的男人自然也会多看几眼,尤其是这个男人还特别的帅。
“帅吧,特别帅是吧,胭脂,我眼光一向毒的,美食和美男我看的向来准。”米小可见胭脂也在愣愣的看着那男生,自豪的嚷道,就好像这男人是她的一样。
“再帅也不是你的,你激动个什么?”胭脂翻了个白眼,好笑的说道。
“你懂什么,帅哥不是属于一个人的,他们是大家的,是全体女生的,所以都可以看,却不能拥有,不然会成为国民公敌。”米小可一副“你不懂”的表情,以很内行的语气,侃侃而谈。
“呵呵,你想太多了,帅哥还真的属于个人了,你看。”胭脂拍了下米小可的肩膀,指了指帅哥的方向,恶作剧般的调侃道。
米小可瞪圆了双眼,待她看清后,一口老血几乎喷了出来——只见他们的校花王可妮正娇羞的挽着帅哥的胳膊,一脸的风骚得意。
“我X,又是这个小妖精,她不是刚和咱们学校那个富二代学弟分手吗?这么快就找到新欢了,还是个更帅更有钱的。又一颗好白菜被猪拱了,又一个帅哥被狐狸精糟蹋了。”米小可似乎看王可妮特别不顺眼,毫不留情的讽刺道,“胭脂你说怎么好男人都喜欢狐狸精呢,像咱们这样的好姑娘却没人爱,为什么呀?都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换到男人身上也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