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和纪唯安坐了下来,这时翁瑞午问道:“两位不是上海人?”
“我们是从北京来的。”胭脂说道。
“北京,我先生也在北京。”陆小曼惊喜的说道。
“这么巧?”胭脂当然知道徐志摩在北京了,不过还是假装很惊喜的说道。
“是啊,他在北京工作。”陆小曼的声音里有些落寞,也带了些思念的味道,看来她也是很想念徐志摩的。
“既然徐先生在北京,夫人为何不去北京陪着他。”纪唯安问道。
“我习惯了上海的生活,在北京过不惯的。”陆小曼笑着说道。
纪唯安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轻哼了一声,还真是个自私到极点的女人,徐志摩在北京辛苦工作挣钱养家,她倒好,不去陪在丈夫身边也就算了,还和其他男人在上海夜夜笙歌,一边花着丈夫的血汗钱一边给丈夫戴着绿帽子,做女人做到这个份上也是够可以的了。
胭脂也微不可察的皱紧了眉头,这个陆小曼还真是只顾自己,徐志摩可是为了她才跑去北京讨生活,她一句“在北京过不惯”就想轻易为自己开脱出来,有什么可过不惯的,还不是因为上海的夜生活更多姿多彩,还不是因为上海有这个翁瑞午在。
“对了,你们两个来上海做什么?工作还是探亲?”陆小曼似乎根本不觉得自己的那番话有何不妥,早就将此事抛诸脑后,反而是兴致勃勃的打听起了胭脂和纪唯安此行的目的。
纪唯安笑了笑,道:“我和胭脂刚结婚,带她来上海玩的。”
陆小曼眼中闪过欢喜,竟像个小女生一般的拍起手来,“原来是新婚夫妇啊,恭喜恭喜。我听志摩说过,在欧洲,刚结婚的夫妇都会出去玩一圈,他们管这个叫度蜜月。真是浪漫啊。”
“不敢当,要说浪漫,也比不过徐志摩先生吧,徐先生是风流才子,举国上下谁人不知徐先生的大名。”胭脂故意装出一副崇拜的样子,其实她就是想多多提醒陆小曼——你是有丈夫的人,你的丈夫是徐志摩,是民国时期举世闻名的才子,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作什么作?
陆小曼也不知是真没听懂还是故意装糊涂,听完胭脂的话她竟是丝毫的反应都没有,反而是从面前的桌子上拿起一块蜜瓜,递到胭脂手中,“胭脂,你尝尝这个蜜瓜,很甜很好吃,别处都买不到的。”
胭脂简直被打败了,她强挤出一抹笑容,接过蜜瓜,尝了一口,夸赞道:“果然很好吃呢。”她还是专心和陆小曼套近乎吧,否则会被气死。
“你喜欢吃就好。”陆小曼很开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也被别人喜欢,她跟胭脂一见如故,又往胭脂身边凑了凑,这时,她嗅到了胭脂身上的香气,“哇,你好香,是什么牌子的香水,真是好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