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寐极其擅长在无声无息的时候杀死一头猎物,那头比成年人还要大上一倍的公红猪就在这样的情况被他杀死之后,再大剁成八块,只用了八刀。
这八刀,每一刀都又快又准。一刀砍下去,动静不大,却连肉带骨,平平滑滑的分离开来。
八块大肉整整齐齐挂在院子的栏杆上面。
石宝行动不方便,便开始清理垃圾。
城主行动利索,抱着猪血盆,还有猪杂一些清洗好的东西搬进厨房。
他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弄得满身甚至满脸都是血迹,仿佛是在后院干了什么杀人分尸、见不得人的事情。
金寐随之也进入了厨房,他打开煤气,燃起明火,将放在柜子里的烙铁放在明火上面。
这样的行为看得城主一脸懵逼,他刚好搬完了所有的家伙,坐在旁边和石宝休息,便问:“那东西有什么用?”说着,指向烙铁。
金寐道:“你帮我把放在你身后的小猪头拿来一下。”
城主一回头,吓了一跳。那头小猪头刚好在他正身后,他一回头,就刚刚对上了。
小猪头自然是上午吃剩下的,圆圆的一个,但肉却不少。
只见金寐将猪头放在菜板上面,拿起烤得通红的烙铁。
那烙铁丑陋又不美观,但不知道怎么,在他的手里行云流水一般。仿佛他拿着的是修身养性的毛笔,而不是烙在猪脸上的红铁一样。
通红的烙铁印在小猪头上面,烙得‘滋滋’作响。隐隐还有一股烤猪的味道飘到了鼻息,使得厨房里另外的两个人深呼吸了一口气。
金寐这才缓缓道:“烙铁可去猪毛。”
一般来说,像猪这种生物,身上的毛定然是不会少的。但猪身上的毛好去除,猪脑袋上的毛却有一点难处理。
猪脑袋不平稳,不能像猪身一样直接刮就能够刮下来。但如果一根一根拔的话,又太浪费时间,效果还不好。
所以,最好的办法便是用烧红的烙铁将其烙得焦黄,再用沸水清洗干净。
城主看得恍然大悟,显然忘了自己在来到E城之前,是不吃猪头的。
不仅猪头,其他畜生的头、五脏六腑,他都是不吃的。
不过,自从来到了E城之后,再加上吃多了一些难以下咽的野兽肉,现在的他别说猪头了,给他生肉片他都能吃下去。
更何况他已然尝过金寐的手艺,知道有多么的美味。
很多人不喜欢吃猪头之类的东西,其中有很多原因。但当美味在即的时候,其实很多令人排斥的食物,吃下去也不是那么困难。
城主现在的状况便是如此。
金寐制作猪头自有一套办法,不仅去腥臭味,还能让肉的味道又嫩又诱人。其中不仅仅是食材独特不一样,还有手法,火候,时间等等问题。
只要其中有一点偏差,味道就有可能相差万里。
猪头煮熟之后,便是剔骨。
剔骨的意思就是去除猪脑袋里面的骨头,只剩下肉。
过程之中,香味飘得到处都是,城主和石宝就别说了,被馋得眼睛都瞪直了,恨不得立马就能吃到。
金寐切下两块肉,放在盘子中递给他们两。
城主还有点不可思议:“给我们的?”他以为金寐会先给厨房外面两个人吃,毕竟那两个人一看就知道是不好惹的。
金寐点头:“你们先吃着,不够再说。外面的人你们别管,也别搭理就是。”
城主急忙点头,自然不可能把这种好事说出去。他拿起最大的一块递给石宝,自己拿着一块偏小的一块。
那猪肉一颤一颤的,就仿佛是果冻一样。
但比起果冻,发着诱人气息的猪肉更能勾起人的食欲。两人一起吃下去,顿时一股油糯、一抿就软的肉香味从口舌中蔓延到全身。
吃得这两个人恨不得把舌头也吞下去。
“好吃!”石宝忍不住舔了舔嘴角,看得金寐笑了笑,找了张干净的纸巾替他擦擦。
城主就别想了,自己动手擦。他一边胡乱擦着嘴,一边激动道:“我还是第一次吃猪头肉!而且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
明明已经吃完了,口中那股鲜香的劲就像是散不去一样,勾得他俩更饿了。
金寐道:“别急,我给你们做蟒蛋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