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出现了。秋生了张俊脸,锐眉柳叶眼,手拿金□□,一身白缎鎏纹牡丹坐在我面前的屋瓦上,垂下一条腿。他衣着倒和我喜欢的风格挺像。看见我的袖子了吗?
是,我当然知道我穿得艳。你不觉得淡金的曼珠沙华纹在这红绸上面,艳上加艳吗?
秋一见我面容,那副随便的样子立时变了,我还道这给里给气的人是看上我的脸了。他缓而清脆地拍着手,笑着闲步走来:“好——好——好。妙不可言。是夜夜旧影白日惊吾心,牡丹狐狸摇入曼珠沙华,蛆爬伤骨。是一昼鲜血永夜溅它颜,朱砂泪痣烙上彼岸那友。”
我还蛮喜欢这人的谈吐,但再一细想就发觉不对之处了。听他讲的大概是这样的意思:他每天晚上都会梦到的东西大白天的把危惊着了,梦的什么呢?一只伤得很重、蛆都爬到骨头上的“牡丹狐狸”,它跌跌撞撞地跑进了曼珠沙华丛中。牡丹狐狸死时是白天,它的血溅到了曼珠沙华上,成了黄泉路上狐狸的朋友的朱砂泪痣。你也看出怪异了吧。
没有,我没以为他在拿我打趣,但我也没问怎么一回事——我要让他自己讲出来。
他冲我笑了一下便开枪,这回用扇的当然是扇不开了,于是我抽软剑挡子弹,接下来就是一番令无数吃瓜者躲离一里的缠斗。
你问我结果?
我当时看上了路边的剪纸,心不在焉——啊,差点忘了说了,无情侯分裂出来的时候取走了我一半功体,而我习惯性只用一成功体,也就是说我多数时候都是保存实力、只动用一成功体的。压着功体可以逼迫自己取得进步,明白吗?
他一枪爆了我的斗篷让我被晒伤,造成了片刻的招式混乱,我回过一点神来把子弹挡歪,却还是被击中了腹部。然后我在旁边的小摊迅速扯了个斗笠,集中起精神终于不再偷懒,近战把他血喝干了。喝完以后我戴着斗笠离开,就这么简单。
原本我还想知道那牡丹狐狸是怎么一回事,但是我闻到了他肤下的血味芳腥,着实是难得之上品……还有近身时拂面而来的香气,真不愧是椒熏之主。颈侧之息,甜美涌动。
你问我为什么他还活着?
这个啊,当时我也很惊讶,但看见他活得好好的是三日后。我上次受这么重的伤是平定血族之夜,隔的时间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有些久,所以既不是很会包扎伤口,也不是很习惯受伤。血流一地,又因为身份原因只能时刻躲人免生事端,处理好伤的时候人家自己都愈合了,咳嗯。
但是我本身在流血又有三天没好好吃饭,出去寻找猎物时乍一眼看见城墙上的人,哎哟。要了我的命,那家伙怎么还活着?!于是我便开始怀疑他不是正常人,可能是别的界过来的吧。他的感官极其灵敏,几乎是在我微愣呼气的刹那察觉到了我身上的血族气息。结果也不怕我就这么杀了他,作迎接状跃下来:“见过薄情爵。噫。”
你问我,我什么反应?
大群人惊恐地看着我,我抬了抬斗笠的沿儿。暮光照来,绝大多数人看清楚我的脸以后盯着我倒吸冷气,啊抱歉我自恋了。我想了想,用我能做出的最邪魅的表情勾唇一笑,“为您效劳”,多客套。好了,这家伙向天放了一枪吓退人群,向我走来,“爵可有与吾同游椒熏之闭情逸致?”
我太有了,于是颔首迈步,就这样仿佛没有互殴过一般一同赏起椒熏的成十上万种香料与鲜花。当时我真觉得我该把椒熏和殷屿的好都结合到一起,然后待在里面不出来。这人与我相谈甚欢,从奇异的诗词歌赋聊到怪异的人生理想。我发现这人谈吐极有文采,举止却有种不羁的气质,随便得很,与我恪好相反。但吾二人有个共同的理想——
做个死肥宅。
那天我在灯火阑珊中看到了株雪色的牡丹,于是拉着他寻回方才的玫瑰,以其刺扎破手指,用血将它瓣瓣涂作朱色。秋上情看了一会,跟我说:“吾友,汝着实非常人。”
哈,然后怎么了?
他背后放了我一枪,就这样。
我心口一阵灼烧的痛感,喉咙涌上猩甜。众所周知,血族唯一的弱点就是心脏,而那一枪如果他打得更绝决些就不偏不倚击中我的心脏了。我转头看了他一眼,那时他正吹着枪冒出的黑烟,结果看看我,又开了偏得离谱的几枪。我感觉他在玩我,但我开始有些发飘的感觉,“不管他玩没玩我都还是先跑再说吧”,这样想着,我意外地发现附近没人。真的一个人也没有,我一路滴血奔过小路融入夜色,就这样。
当时我有些惨,凉风吹来的时候我那处枪伤真是……一言难尽呐。恰逢夜雨跳珠,我身处可以隐蔽的一片小林子。我的天,我当场在心中痛骂了我那死弟弟一万次。妙的是,我把一直捂在创口处的手放在眼前看了看,你无法想象那艳色有多迷人。
这时,我似乎看见眼见有个小孩子瑟瑟发抖。抵住困意使劲睁眼,果然是堆吃的。
但是我看他身上很脏,实在没有胃口,嗯,被惯坏了。本来想绕道而走,结果那个小孩看着特别可怜,我就走过去问他,“你有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