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已经转凉,路上渐渐有人开始穿起厚实大衣,抵御城市中寒冷的空气。
江瑾诗却要穿着露出大片肌肤的时装,去城郊拍外景。
更不巧的是,助理粗心大意,没有带上暖宝宝贴。
“这可怎么办,这里离市区少说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往返一趟,天都黑了!你说你是怎么办事的,信不信我炒了你!”
助理站在一旁,被训得眼泪都掉下来了,她是品牌方那边的实习新人,这几天跟着整个团队连轴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但是到底经验不足,还是疏忽了。
出了纰漏,对江瑾诗自然是有不小影响,不过她也没有显得多么生气。“没事,不过是一套造型,不用花太多时间,就这么拍吧,别耽误接下来的工作。”
有她开口,众人自然是松了一口气,负责人一边向江瑾诗保证会尽快完成,一边招呼着准备开工。
然而虽然整个团队已经尽量的高效率工作,拍摄该花的时间还是不少,等外景拍完了,江瑾诗重重的打了个喷嚏。
“mia!你该不会感冒了吧!要不要送你去医院?”
江瑾诗接过纸巾擦了擦鼻子,又揉了揉眉心。
确实觉得有些难受,不过还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今天还有不少任务,先完成工作吧,我还可以坚持一会儿。”
就这样,强撑着把所有活都完成之后,已经是晚上8点。
江瑾诗坐在化妆间里,整个人都有些昏昏欲睡的,就差给张床睡过去了。
幸好,所有的任务已经结束,接下来卸了妆换了衣服,她就能回家了。
江瑾诗正这么想着,桌上手机震动,是宁斯远打来的电话。
纵然心里一百个不愿意,江瑾诗还是拿起手机,接通了电话。
他那边似乎很嘈杂,不时夹杂了一些男人大声的嚷嚷声和女人的笑声,江瑾诗费了一点力,才听清宁斯远的话。
“收工了吗?”
“嗯。”
“过来一趟,我在皇朝。”
宁斯远报了个包间号,又叮嘱了一句,“穿的漂亮点。”
这么说完,宁斯远就把电话给挂断了,从头到尾没有给江瑾诗任何的说话余地。
挂了电话,江瑾诗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纠结了好一会儿,还是决定打起精神。
脸上的装是拍摄用的,太过浓艳,自然是不适合见人,她需要把它卸了,再化一个日常一些的。
匆匆忙忙搞定脸上,江瑾诗又去试衣间,换了身衣服,至于脚上那双高跟鞋,江瑾诗本来指望着收工可以脱下来休息一会儿,现在看来是不行了。
打仗一样风风火火的弄完,江瑾诗上了车,看着车窗外流光溢彩的街灯,慢慢的出神。
司机看她有些精神不太好的模样,好心的提醒了她一句,“江小姐,如果累了你可以睡一会儿,到了我叫你。”
江瑾诗却只是伸手揉了揉太阳穴,对着司机笑了笑。
“谢谢,不过不用了,我不累。”
她怕她一闭上眼,就会忍不住睡过去。
到了地方,江瑾诗在服务员的带领下来到了宁斯远所在的包间,此时包间里的气氛已经有些嗨了,几个人喝酒喝大了,正在大声嚷嚷些什么,还有抽烟的,弄得整个包间烟雾缭绕。
江瑾诗找了一会儿,才发现宁斯远,他的脸色也有些泛红,看来也喝了酒,不过并没有发酒疯,只是坐在沙发上说笑。
然而让江瑾诗有些意外的是,这次宁斯远身边居然坐了一个女人。
宁斯远一直有“厌女症”的传闻,而这个传闻也不是空穴来风,江瑾诗自己就亲眼见到过宁斯远对女性毫不掩饰的回避,有时候甚至会大动肝火,把那些试图“引”起他兴趣的女人怼得脸色发白。
除了自己,江瑾诗没见过宁斯远跟哪个女的亲近过,大家都说她是宁斯远唯一的那个例外,而现在,她却看到了除了她以外的第二个例外。
就客观而言,那个女人很漂亮,五官精致,皮肤白皙,而且她身上随意一件单品都价格不菲,江瑾诗起码能从她身上认出五个奢侈品牌。看得出,她不仅有钱,而且还很有品味,并没有像暴发户一样把自己变成奢侈品的展示架,而是随心所欲的搭配它们。
江瑾诗还注意到女人脖子上挂着的那一块玉牌,如果江瑾诗没记错的话,那块玉牌上的一个花纹,她曾经在自己前世父亲收藏的一个古董花瓶上看到过,她还记得当时父亲还说过,那种花纹是清代很流行的一种样式,代表了富贵、吉祥,很多大户人家给子女的长命锁、玉镯玉佩上,都会雕刻类似的花纹。
就第一眼观察到的这几眼而言,江瑾诗心里已经对这个女人有了一个大致的判断——她不是什么交际场上的名媛,而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并且,和宁斯远相当熟悉。
忽然之间,江瑾诗想起那天张曼曼找她说过的那些话。
她记得张曼曼提过,宁斯远的一个青梅回国了,名字好像叫做……
一时半会儿,江瑾诗想不起来那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