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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枕风宿露,街巷担花(2/2)

妖界有妖规,像元白鹭这样的误闯者是应该被斩首示妖而后剖肝挖心的,可他有了云寒露的护佑就像是有了保护神,因此愈发的无法无天起来。有一次,他打碎了云家酒庄送来的取酒用的坛子,才知道云家老头要招个干儿子。想来寒露泉终非久留之地,倒不如去人间走上一遭。于是才有了酒缸现白狐的闹剧。

云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使开不了酒庄,剩下的金银也足够元白鹭吃喝不愁了。他在靠近郊外的野竹林里建了个三层高的酒楼,白天接待活人,晚上接待孤魂野鬼。白天挣钱,晚上赔钱,如此一来,做得是不赚不赔的买卖。

其实,元白鹭一只在等一个人,或者说一只鬼。

四年前,清明时节。临泗城处处响着贩花声,挑着马头竹篮的担花郎走街串巷,随处可见婀娜的女子和恩爱的情侣。花开满城,酒香十里。那时的元白鹭还是只刚刚出世不久的奶狐狸,毛茸茸的像是一团放大的蒲公英。

担花郎本是个下等职业,却被一个叫程凌枫的小子做得风生水起。他是临汜城第一个靠卖花发家致富的担花郎,也不过十八九岁年纪。只因为这程凌枫男生女相,长得好看,衬的花也格外好看。

程凌枫的花店开在云家酒庄的对面,每逢春季,花酒同赏,不少人慕名而来,其中也包括元白鹭。元白鹭一直怀疑自己是酒神和花仙的儿子,不然为何自己生来便嗜酒如命,爱花如妻。听闻云家酒庄的酒香飘十里,酒中有五重滋味,第一重名曰:初离,初次离别,泪中带酸;第二重名曰:复照,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第三重名曰:三昧;第四重名曰:宿贞;第五重名曰:逍遥忘岁。

狐狸饮酒不过是囫囵吞枣,喝到肚皮鼓鼓才肯住嘴,它摇摇晃晃地从云家的狗洞钻出去,钻出去时还差点因为体型被卡住。元白鹭自问喝酒从没醉过,可这次却不知是得罪了哪位上神,一顿酒喝的他头晕眼花,刚刚出洞就栽了一个跟头。

“啊——有狗!”元白鹭看到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朝自己大吼大叫,心想真是个胆小的家伙。

元白鹭伸了个懒腰,打算在此地席地而睡了,却感觉自己的脖子上多了个绳子,抬头恍惚看到是那个女孩子解下了自己的衣带,然后拴在他的脖子上。接下来的情景,元白鹭只想狠狠翻个白眼。女孩捏着那根绳子,把酩酊大醉的元白鹭拖回了家,注意,是拖回了家。

地板与肚皮的摩擦让元白鹭有种要自我燃烧的感觉,他斜眼看着身边的女孩,女孩的眉眼像是工匠雕刻出的,一双秋水般清澈的眸子却偏偏映射出杏花春雨的生机。侧面的轮廓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斜阳照耀下恰若暮晚的青山,起伏有致。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是这女子的前胸平了些,算不得丰腴。元白鹭看着看着竟有些想入非非了,只思量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元白鹭保持着半死不活的状态被拖到了云家对面的花店,再看身边的女孩,才发现女娇娥却是男儿身。刚刚是他醉的糊涂了,想来这人便是花店的主人——程凌枫。

程凌枫把狐狸放到牡丹花的旁边,又用葫芦做的水瓢在他身侧舀了一碗水,他把水端到狐狸面前,小心翼翼地抚摸着狐狸头顶的毛。狐狸一点也不甘心受到狗的待遇,于是倔强着不喝“嗟来之水”。

“狗狗,你不喝水是不可以的,人只有喝了水才有力气养花卖花,狗也只有喝了水才有力气……有力气……看家嘛。”

果然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元白鹭暗暗骂眼前的小子没见过世面,连狐狸都看不出来。真不知道他是通过什么宝典来分辨花的品种的。也罢,反正自己只是因为贪杯沦落至此,又不是认了这个傻子当主人。一有机会,他肯定马上溜之大吉。

程凌枫真是个傻呵呵的花店老板,狐狸从来的那天起,就看到各种拙劣的骗术在花店里发生,比如收到□□,杀熟,更有甚者凭一条舌头从天价砍到跳楼价,元白鹭真想把程凌枫的脑子拎出来从楼上扔下去。

“狗狗,我今天又被骗了。”程凌枫嘟着嘴巴,有种小孩子的压岁钱被坑走的委屈感。

“不是‘今天’,是‘天天’。”元白鹭暗自吐槽道,他觉得程凌枫能开花店绝对和他的长相是一个道理——老天爷赏饭吃。

程凌枫把狐狸抱在怀里,头上的钗子掉了下来,满头青丝就这样散了下来。元白鹭一直觉得程凌枫的身上有百花香,闻之可安眠,再加上他怀中舒适的温度,狐狸就这样沉沉地睡着了。

夜半时分,狐狸听到诡异的脚步声,那好像是一条腿和一根木杖相互配合发出的声音。身边的程凌枫已经消失不见,他躺在程凌枫的枕头上,周围依稀缠绕着百花香。他轻轻地跳下床,笨重地将房门打开一条缝。

花店像是经历了一场地动山摇,所有的花盆都碎成了残渣,牡丹躺在芍药身上,桃花更是撒满了整个花店,月光从窗缝漏进来,将眼前的景象映照的无比清晰。

程凌枫一瘸一拐地从花店正门走进来,衣衫不整,双手淤青,可偏偏脸上没有半点愁容,狐狸真是佩服这家伙的乐观心态,他仿佛什么都不在乎,却又对什么都一片真心。反正觉也睡不着了,狐狸打算留下来帮他打扫花店。

“狗狗,我被抢劫了……”

傻子也看得出来好么?狐狸翻了个白眼。

“刚刚有个男人竟然对我做很失礼的事情,想我程凌枫,卖花卖艺不卖身,我就把他狠狠揍了一顿!”程凌枫说得义愤填膺,可就目前状况来看,恐怕扬言揍人的人才是被揍的人。显然对方也是“怜香惜玉”的,程凌枫全身上□□无完肤,独独这张脸仍是俊秀的如同清风朗月。

狐狸被“卖花卖艺不卖身”逗得不亦乐乎,想狂笑硬是憋了回去,他怕被眼前的傻子看作是得了“狂犬症”。

花店惨遭灭店之灾,一时元气大伤,春天就要过去了,店里的花也该添些新的品种了。狐狸经常趁着程凌枫出去采花的间隙跑到对面的云家酒庄喝酒,狗洞也已经钻得轻车熟路。他不忍心看着程凌枫稳赔不赚,决定亲自出山,担任花店的“老板狐”。

老板狐上任第一件事就是:追讨欠款。他共有三个策略:一,高冷追债,站在欠债人面前,用目光将对方看到心里发毛,事实证明,对方只会把他当做饿到发神经的狗轰走;二,感天动地,见过狐狸哭的人只会拔腿逃跑生不出半分还钱的冲动;三,死缠烂打,若不是他粉嫩嫩的爪子还不够锋利,非得把对方挠成爹娘都不认识的大花脸。事实证明,还是死缠烂打管用。元白鹭就凭借着这一招九阴白骨爪,讨遍天下欠债人。

“狗狗,你真是神了!自从有你帮我打理花店,我终于不再赔钱了,我真是太爱你了!”程凌枫把狐狸捧在手心里就是一个吻,元白鹭被吻得酥酥麻麻的,仿佛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只烤狐狸。程凌枫傻起来,真是要狐狸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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