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连辰的逆天气运,沈铭在他手上肯定讨不了好,最好两败俱伤,这才有意思。
叶零看着跟小说里完全不同的神发展,不知道哪里出现了BUG,还是他穿了本假书。
或者,他真的在做梦?
陷入沉思的叶零没有发现,叶离殇正在向他靠近。
直到被人抓出来,他才回神,看到反派俊美到妖异的脸。
真好看!
叶零觉得,他若是人类的形态,肯定腿软。
叶零是个GAY,别的男生都在讨论班里那个女生最漂亮时,他偷偷将眼睛瞟向班里最帅的男生,跟室友偷看**片,讨论女主身材火辣有看点时,他默默盯着身材健硕有形的男主。他开始意识到自己和别人不同,但他从来没有表现出这种不同,朋友说时他负责听,必要是附和俩句,别人只当他沉默寡言,倒也不会多想。
“噬天鼠!”叶离殇看到手中的毛团,不由惊叫出声。
噬天鼠,连辰的灵宠,若不是在连辰身边见过它,他都认不出来,这普普通通的小毛团,居然是传说中的神兽噬天鼠。
即便见多宝物的他看到噬天鼠都忍不住欣喜。
噬天鼠有破碎虚空和吞噬万物的能力,正是因为有噬天鼠的存在,连辰的实力才成长得如此快,每次被人追杀都能安然无恙的逃离。
因为他的重生,虽然修为不高,但神魂强大灵敏,发现连辰的存在,让连辰显出身形,被沈铭等人追杀逃离,错过收服噬天鼠的机会,从而被他所发现。
想到连辰的机缘被他所得,叶离殇心中那股愤恨憋屈消散不少,恨不得大笑一声,
叶离殇由抓改为捧,将毛茸茸的小毛团捧在手中,对上那富有灵性的小眼睛,这双眼睛实在太干净了,如黑曜石般乌黑明亮,清澈见底,从这橙净的眼睛里可以清楚的看到自己的倒影,他心中所有的黑暗面在这双眼睛面前无所遁形。
可正是因为这份干净,他才越发喜欢。这可能是常年生活在黑暗里的人对光的追求。
“吱吱吱!”嗷嗷嗷!叶零看到反派放大几倍的脸,俊美的脸似剥了壳的鸡蛋,光滑细腻,白皙娇嫩,没有一丝瑕疵,连女子都自愧不如。
他发现玄幻小说里有一个奇怪的点,作者对于男主的形容,用词都比较简单,一般是:普通,清秀或者作者良心大发,给了个俊逸。反而是描写反派或者其他男配,什么丰神俊秀面如冠玉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温文儒雅等等,恨不得把所有的好词都用上。
叶零记得反派每一次出场,作者都足足写了五百字描绘反派的外貌,让人怀疑是不是注水,如今见此,五百字哪里够,起码再加五百。
叶离殇见那噬天鼠呆呆看着他,那眼神,就跟前世不断往他身边凑的女修。但许是那双眼睛太纯静明亮,叶离殇没有排斥不喜。
他看得出来,这只噬天鼠才刚出生,还未能口吐人言,对于美丑的概念应该还不清楚。要不然当初也不会被连辰所收服(因为男主很荣幸得到作者授予的‘相貌普通’的评语)。
何况,作为一只神兽,噬天鼠的审美跟人类一样吗?
任凭叶离殇怎么想都没想到,这个小毛团里住着一个二十岁成年人的灵魂,还是喜欢同姓的GAY。
“乖乖,别动。”叶离殇摸着那柔软蓬松的白毛,轻声道。
好苏!听到这个声音,叶零耳朵发软。
不同于一般少年的清脆响亮,叶离殇的声音平缓而低沉。不是青年人的成熟浑厚,而是带有少年特有的青涩质感。犹如涓涓细流的江湖融入波澜壮阔的大海,平稳而动听,很是撩人。
就在叶零沉溺在美色和声色时,突然感到一阵刺疼,就跟被针扎过一般,毛茸茸的左爪冒出一滴鲜血,带有丝丝缕缕的金丝,漂到虚空中。
这种程度的疼痛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但却明确的告诉他,这不是梦,他真的穿越了,穿成一只小动物。不是,是神兽噬天鼠。
叶零感到茫然和惶恐,穿到小说里,他还能回去吗?他有家人,父母亲朋若找不到他,那该有多难过。
“你不愿意跟着我吗?”叶离殇看到那小毛团明亮的眼睛瞬间黯淡,充满的悲伤。前世跟在连辰身边时,可是开心得很,为他寻找天材地宝,为救他奋不顾身。叶离殇心里生出一股无名的怒火,他前世孤零零一个人,别人惧他畏他恨他,视他为魔为邪,恨不得除之而后快。他不得不承认,他羡慕连辰,羡慕他有出生入死的伙伴,羡慕他有时时救他于危难的噬天鼠。
他无法将后背交给任何一个人或灵兽,所以注定他只能一个人。
“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是我的。”他声音很轻,像自言自语,但又清楚传入叶零的耳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