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从古至今,从小到老,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年龄段,都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它高投入,高回报,又高风险,在无聊时把自己整个身心全部搭进去,在要死要活时却完全撤不出来,身陷泥泞,又乐在其中,在快乐的污泥里沉醉,就是爱情最吸引人的样子。
而在这个模式变得有些不一样时,高投入,低回报,喜欢就成为了无端的冒险,一种周到的自虐,偶尔体面,偶尔狼狈,全随一人。
也许有的人会接受这样无休止的折磨,像一种病态的吸引,人家越不喜欢,自己的爱便会在被打回来的那一刻反弹,加倍奉还回去。
李明家不是享受被支配,而是仅仅需要一个支柱而已,能让他在看清丑恶后依旧站立,依旧有理由不放弃自己,这可能是他喜欢周承的,不一样的理由。
“我什么东西落你这儿了?”
当周承插兜站在李明家身前时,他感觉到一种奇怪的磁场,把心里的怕意全部消融了。他抬起头看着周承的领子,想揪一揪,看着他的袖口,想抻一抻,甚至现在就想把所有事和盘托出,一字一句告诉周承,自己不是个变态,只是很依赖他。
但是转念想想,这也是一种不合常理的行为,像雏鸟找妈妈,认祖归宗也不该选择同龄同性。
一个响指打散了李明家所有思绪,他的视线重新聚焦后,又看到了周承的脸。
“干嘛呢,不敢进小区?你房子是抢的?”
周承果然看起来很难以理解,在他的视线里,一切都如往常,而换成李明家的视角,这条路比他想象的更加难走。---
这个时候,他看到如往常般在附近乱窜的小狗又扑过来,亲昵地黏住自己的裤脚,撒娇般乱蹦,却如同有人立刻扼住了喉咙,塞进一把盐,汗湿后颈,说不出话来。
“你怕狗?”
周承立刻注意到了变得全身僵硬的李明家,他此刻视线向下瞟着,好像在害怕这条狗而变得寸步难行。于是他半蹲着,对狗摆摆手,说:“去,去!”
毛茸茸委屈地在原地转了两圈儿,耷拉尾巴,又蹲好,冲李明家不死心的“汪”了一声。
周承见状,恶狠狠地伸出手指指着它,拿眼神威胁一下,默不作声,企图用它们的气场来交流。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来,本来如果没有充足的理由,他是不打算再和李明家有接触的,因为这个人足够让自己动摇立场。
而这个立场的那边,这个立场的结果,是他不喜欢的,觉得陌生的。周承隐隐觉得,自己没有这个勇气跟他去这个难度走一遭,可是对于没挑明的行为,他都是有好感去接受的。
会被说渣男吗,他不知道。原来的学校里,李明家是全校皆知的著名渣男,而周承是那个不为人知的。
他总被女孩子指责,却从来没有男人指责过他。
“哎,不好意思,我家球球总乱跑啦!”
一个和蔼亲切的男声在耳边响起,周承看到一个光头男人戴着眼镜,看起来乐呵呵的样子,弯腰小跑几步,跑过来想抱起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