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太阳光通过大树的枝干和叶子的空隙洒落在地上斑斑点点,形成了大大小小不相宜的光斑。
小鸟也站在树枝上叽叽喳喳的叫,叮铃铃~早晨的闹钟响了起来,刺耳的钟声划破了来自早晨安静的问候。
诺里躺在床上,虽然听见了耳边的钟声,但浓浓的睡意使他不愿离开温暖的被窝。
于是,诺里索性把头一埋、被子一盖。全然当作没有听见,翻了个身继续睡了起来。
诺里的头并没有完全盖住,至少那细碎的栗色短发没有被被子给遮盖住。
作为一个人工机械闹钟它并不懂得人类的疲惫情绪,只是一直在恪守本分叫主人。
诺里虽说是千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脾气,但是这并不能代表他就没有起床气了!
一只罪恶的小手随即从被窝里脱离,扬起手。咚的一声,闹钟便从床头柜上脱落下来,不过还是在继续的响。那声音简称“惊天地,泣鬼神。”
诺里终于怒了,他双手一扒拉让被子去到床的另一面。两只白白嫩嫩的脚沿着床边下来,首先接触到的并非为光滑的地板,而是毛茸茸的不知道什么的东西,脚一触碰诺里就知道底下的是个什么东西?绝对是拖鞋,在俩只小脚忙忙碌碌的摸索中,诺里的大脑也清醒的差不多了。
不过,还是有点不爽的情绪。把闹钟开关按下,那个闹铃声总算没有传播千里。
诺里先是洗了个澡,后来挑选了几件新衣服穿了上去,整理完毕,诺里看着镜子里自己被收拾得清清爽爽,心情果然美妙了不少。
正好,余弦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诺诺,起床了吗?怎么样昨晚睡的好吗?”余弦担忧的问到。
“嗯!什么都好,就是有点想打人。”听了余弦的话,诺里不紧不慢的回了一句。
“哈哈哈!活该,谁让你昨天晚上喝酒的。明明不会喝,还硬要喝。喝就算了,你他喵的竟然是个一口倒。”
余弦对于诺里喝酒一口倒这种事情,那简直是乐不可支。而且恨不得立刻在给诺里灌上一口!
“不过,兄弟啊!你现在起床气消了吗?消了的话,出来吧!哥带你玩。”
“不约,谢谢。”诺里面无表情的挂了电话。
余弦是他的同学,体育系的。不过他的名字却像声乐部的,作为一个体育系的糙汉子,不要以为他会有什么好玩的,顶多找你打个篮球、跑跑步什么的。
诺里和余弦专业不同,诺里属于专业的杂种,各科都学一点。也算是个校园风云人物,关于这个风云人物最厉害的就是他是个女装大佬。虽然不是天天穿,但一个月有大半天都在穿。而且这位大佬容貌生的极好,几乎神颜。而且性格软萌,总结一下就是身娇体弱易推倒的小哥哥。
余弦算了一下,估计还要加上一杯倒、以及起床气。
对于面对余弦的邀约而拒绝的原因很简单:一是和他在一起没有什么好玩的,二是他今天和别人有约。所以诺里想了想就把可怜的余弦抛之脑后了,简单收拾了一下,诺里便打算去应约。
为什么怎么着急呢?因为一是时间快到了,二是这次约他的是个女生,好像叫苏羽。三是是因为他要和她一起去参加漫展,作为一个女装大佬为了攒钱买衣服,所以会和直播平台签约赚钱。
虽说诺里家里不穷还很富有,但是这并不能代表诺里不能自食其力。所以对于自家乖巧儿子的女装癖,父母都没有表示反对。尤其是他的母亲,还笑问过他:“哎呀!儿子,你是不是找不到女朋友,打算跟妈找个男朋友呢?”当时他是怎么回答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