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鹤梦摇摇头:“前程还是要靠自己挣,哪怕是女子也是一样。我打算将剩下的钱都留给妹妹,然后托人送她去恒山派做一个俗家弟子,拜师学艺。”
“说的不错,女子也是有本事去挣一番事业的!”林平之的母亲顿时眉开眼笑,“你这丫头,倒是对我的脾气。如今你父母既然都已不在了,干脆就来做我的干女儿吧!”
“胡闹,方姑娘尚在热孝中,甚至连亲生母亲的丧事都还未来得及操办,你怎的就开口要人家来当你闺女?”
“我正是怜惜她,所以才想认她做干女儿。”见丈夫一脸不赞同,王夫人便勉强让一步,说道:“大不了我便等方丫头出了孝,再办认亲宴。”
林平之已然习惯母亲的耿直脾气,所以哪怕婢女眼看着要变成义姐,他也不算太过吃惊。
“方姐姐,”既然王夫人有认义女的打算,身为儿子的林平之也就从善如流地改了口,“别的门派难道不好吗?为什么非要将令妹送去恒山派呢?”
“是啊!”王夫人也觉得奇怪,“哪怕是俗家弟子,平日里修行也得对着青菜豆腐、青灯古佛的,无趣得很。”
为什么是恒山派?因为恒山派的尼姑,从老到少,全都是真性情的好人啊!
不过这话方鹤梦肯定是不能说的,所以她只含糊道:“家母信佛,亡故前便有意让我们两姐妹投奔恒山派。”
“原来是令慈遗愿。”林震南颔首道,“等守完灵,我便派人护送方二姑娘前往恒山。”
“多谢林总镖头!”
林震南和蔼地笑笑,转而吩咐林平之:“方姑娘应该还未用过午膳,你先带她下去休息,再让厨房做些素菜来。”
“是。”
方鹤梦跟在林平之身后,低着头从屋里退了出来。她真没想到,林震南夫妇居然这么好相处,简直是武林中的一股清流了,难怪原著里会把林平之养得那么天真。
天真,括号,中性词。
﹉
林平之原本是打算把方鹤梦安排在耳房的,只不过如今父母的态度既然变了,他也就转而命下人把厢房收拾出来,以供方鹤梦暂住。
“待用过午膳,方姐姐可要回家去看看?”
要要要!
“可以吗?”方鹤梦“迟疑”地问道。
“当然可以,姐姐不要拘束,尽管把这当做……”林平之顿了顿,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差点忘记这儿是外祖父家了,不过这也没关系,只需将自己当成是贵客就好。”
“哪能是贵客呢?”方鹤梦夹了块油煎豆腐放进碗里,“顶多是来打秋风的穷酸破落户,连大门朝哪儿开都分不清,过会儿出去还需要有人给我带路呢。”
林平之笑了:“方姐姐说话可真有趣,可惜我晚些有事,只能让管家给你安排随从了。”
“谁带不是带呀!”方鹤梦冲他摆摆手,“你去忙,有事的话我会问下人的。”
林平之闻言也不多说,离开厢房就去找两位表哥了。其实他小小年纪哪儿有什么正事,无非是趁着不在福建,于是抓住机会可劲儿玩乐罢了。
当然,在林震南夫妇,以及方鹤梦这个陌生人面前,
他还是要装出一副正经模样的。
不过方鹤梦也不在乎这个,只见她飞快地解决完午饭,然后也不需要旁人带路,揣着林平之给她的通行信物,便直接照着记忆中的路线,踏出了金刀王家的大门。
之前没钱就算了,现在她手握巨款,还能老老实实吃些没有荤腥的食物吗?那自然是要大口吃鸡肉、鸭肉、猪肉、牛肉、羊肉、鱼肉……哦,有些肉好像吃不着。
算了,有肉就行!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林震南的夫人应该称为“林夫人”,不过原著里管她叫“王夫人”,大概是想强调她金刀王家的身份吧,既然如此我也这么写了。
明天七夕,干脆趁机把番外写了,顺便也把令狐冲拉出来溜溜。想等他在正文里出现,大概要等到田伯光出场吧【再次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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