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早下班,警局一行人都溜得比谁都快。连善欢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除了轮值的几个人之外都走光了,他笑着摇摇头。
看来最近是真的把他们累坏了。
但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这几周几乎不着家,天天睡在局里,甚至都没眯一会就得出警,最近连怼人都没力气,真是拿最少的钱操最大的心。
连善欢边往外走边捏捏自己的鼻梁,才让自己精神一些。
警察真TM不是人干的活。
取了车之后,连善欢却没往家的方向开去,而是朝相反的方向开到了一家叫“东西”的酒吧。
这家酒吧是他和曾现这帮人都常来的,就是大家平时庆功宴啊,娱乐啊,就会来这聚一聚喝喝酒。这酒吧的名字叫“东西”,第一次来的时候连善欢还和曾现吐槽过一番,当时他是这么说的:
“也不知道它是想暗示来这的人都不是东西还是想说来这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反正来这的就不是好人。
当时曾现还反驳他:“老连,你骂你自己就算了,别捎带我们啊,我们可都是良好市民。”
连善欢笑着给他脑门一巴掌:“去你的吧。这是良好市民被黑的最惨的一次。”
连善欢喜欢来这个酒吧是因为他觉得很舒服,这里不是慢摇吧,但不像其他酒吧那么闹腾,每次出警到酒吧去,都是被吵得脑仁疼,但这里却不会。而且很多人会在酒吧进行各式的交易,多多少少有过肮脏的事发生,但这家酒吧从开业至今安稳,从没有发生过事故,当然,故事也没有。
走近吧台,连善欢在高脚凳上坐下,问调酒师要了一杯Bamboo,连善欢平时会偏爱烈酒,但今天点的这杯却是相对柔些的酒。毕竟他来只是想喝杯酒回去好睡一些。
这个时间点还早,所以酒吧不忙。调酒师很快把酒呈上来。
连善欢看他一眼,觉得面生,便问道:“原来的调酒师呢?”
“哦您说的是常宁吧,他啊家里出了点事,辞了工作回老家啦。”新来的调酒师拿着抹布擦着吧台:“看来您得有一阵子没来我们这了,我都来两个半月了,头一回见您。”
原先的调酒师跟连善欢倒是挺熟,但他最近太忙,好几个月没来了,没想到居然换了个调酒师。不过这调酒师这自来熟的秉性在平时连善欢肯定会跟他调侃几句,今天却是没什么心情。毕竟人身心俱疲的时候,是不大愿意开口的。
连善欢拿起杯子浅酌一口,杯子在手中轻轻摇晃,眼睛盯着杯中的液体,脑中思绪开始慢慢放空。这就是他喜欢喝酒的原因。
酒精能让人放松,能让人抛弃一切,能让人一片空白。
连善欢是属于刚劲一类的男人。头发是剪得很短的寸头,右耳朵上方剃了五六厘米长的一道,看上去倒像是故意设计的。
但事实上那是他一次出任务不慎被歹徒的刀划了一道,好在伤口不深,缝了七八针就没什么大事了,不过缝在头上就导致那块地方不会长头发了。如果头发长些的倒还好,能挡住疤,但连善欢一向嫌头发长碍事还麻烦,从小到大都是从一而终的寸头,所以近一点就能看见他的疤,不过隔远一点看也根本看不出,他本人也不甚在意。
大男人有几道疤算得了什么。
连善欢眉毛浓厚,是典型的剑眉,剑眉有斜的眉峰给他那立体和硬朗的五官增添了一份意气风发,让他的脸看起来更加有轮廓感。
内双的眼睛深邃而有力,最近因为睡眠严重不足,内双变成了双眼皮。可能是常年和坏人打交道,导致他的眼睛一盯着人就会给人一种压迫感。
“你好,一杯新加坡司令谢谢。”
一道清冷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把他的思绪拉了回来。连善欢下意识地偏头看向说话的人。
这是一个很漂亮的男人。
是的没错,就是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