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鸿俊一见叶清薇的拐杖, 立刻窜过来,两眼放光:“哇, 你弄到拐杖了?”
苏正宇也一脸诧异:“本来还想中午我们去山上找根粗树枝给你简单做个,没想到你已经有了。”
叶清薇笑着点了下头:“中午才送过来的。”
王鸿俊好奇的问:“谁给你弄得呀,这个看上去像是做的,不像是买的。”
叶清薇一点不隐瞒的说出周锦笙名字。
李云等人一阵惊讶。
王鸿俊嘴巴微张:“还真是她呀?”
叶清薇笑了笑没接话。
苏正宇转移话题, 催促王鸿俊道:“快去做午饭吧, 吃完还得再睡会, 下午还得干活。”
王鸿俊被这么一提醒,立刻扔下这个深水炸弹,朝厨房里窜去。
苏正宇朝叶清薇友善的笑了笑,对于叶清薇和周锦笙两人之间的事情不加以任何探究, 转身回去了房间里。
这时候正是大中午, 院子里没有数遮挡着,太阳直直的落下来烤着大地,院子里热的像是蒸笼,反倒是房间里能阴凉一些。
叶清薇拄着拐杖和李云两人回去房间, 一坐,李云就一脸不敢置信:“清薇,你和周锦笙是真的要在一起了吗?”
李云口气中, 丝毫不掩饰的夹杂着震惊和其他复杂意味。
“我们刚才回来时就见到周锦笙从咱们门口离开, 就是太远,也没来得及打招呼,还以为她只是经过咱们知青院, 可现在看来,她是从咱们院子里出来的吧。”
叶清薇有些惊讶李云主动找自己谈论别人,毕竟之前王芳和她没撕破脸皮时说一些人的八卦时,李云从来不曾开口过。
而且从李云这语气,可以看得出来,她对周锦笙是有看法的。
她笑着问:“是从咱们院子里出来的,她不仅给我送拐杖,还每顿送饭给我吃。”顿了下,叶清薇忍不住再将前两日田地里小麦的事情说出来:“之前地里的小麦也是她招呼其他几个社员帮我收割的。”
她其实不是喜欢将这种两人之间的事情大嘴巴告诉别人的人,可听李云刚才那语气,就忍不住想要告诉对方周锦笙多好,想让李云对周锦笙改变看法。
李云目瞪口呆:“你真的和她谈对象了?”
叶清薇一脸遗憾:“还没呢。”
李云还是忧心忡忡的看着她。
叶清薇好笑道:“李姐,你这是怎么了,我觉得她人很好呀。”
李云叹了口气,无奈道:“从你语气里能听出她对你是好,可你不知道呀,她在村子里的名声实在是……”
大约是不怎么在背后说人坏话,李云到底没将想要形容周锦笙的词说出来,并且还微微有些不好意思。
“她平日里游手好闲,吊儿郎当,简直不像个女孩子,根本就是个女混混,还经常打架,不是本村的,就是邻村的,你都不知道,村子里不知道多少人看不上她,要不是她是大队长女儿,估计早就被人当面唾骂了。”
叶清薇抿了抿唇,心里有些不舒服。
其实女混混这样的女孩子,无论是放在这个年代还是接受能力更强的后世,都不受人欢迎。
可这个人是她的阿笙啊,她爱到骨子里的人,怎么可能会因为对方与数十年后的性格不同就改变看法,更不喜欢别人用这样的语气说她和用这样的目光看待她。
更何况,下乡这么久,她也没见过周锦笙做过什么坏事,这些人凭什么因为她表面形象就要用有色眼镜看她。
她也知道李云是为了她好,否则向来不再背后议论别人的人,又怎么会说小话。
“可她并没有做什么坏事。”叶清薇再次替周锦笙说好话。
“这些确实只是表面印象,我和她也没接触过,不过我也听说过,她和一个叫周招娣的女孩子,在两年多前钻过玉米地,这件事情可是被人亲眼见到过,那个时候就做出这种事情,也不负责,人家家里还和她闹过,后来也不知道是怎么解决的,反正她也没事。之后照样和一群男男女女走的那么近,现在又和你……”说到后半句时,李云的表情已经有些鄙夷和愤怒。
叶清薇也不止一次听过钻玉米地这件事,不过听到李云说另外那女方家里闹过又解决掉,叶清薇蓦地想起之前在周锦笙家门口附近碰上的那个妇女。
之后周锦笙虽然解释的含糊,可接触了这么久,她相信年少时的周锦笙也决计不是那样的人。
叶清薇摇摇头:“那件事应该是有什么误会,毕竟她真的耍流氓,另外一女方家里不会放过她,而且也早该被送坐牢了。”
这个年代男女关系管的非常严,以她那日看到那个刻薄精明的妇女样子,要是周锦笙真的吃干抹净不负责,对方家里绝不会那么轻易解决。
要知道,人的贪婪是无穷无尽的,哪怕周锦笙家里当时给了大笔钱解决,可想必以那妇人的精明,还会一直要下去,又或者想方设法让两人成亲,不管是哪种,总归绝对会鸡飞狗跳。
可最后哪一样也没发生,那这件事情肯定是真的有误会。
李云看周锦笙的目光像是看到了失足儿童,一脸无奈:“恋爱中的女人脑子会成为浆糊,我也不劝你,总之你自己小心就是。”
叶清薇连忙拉住李云的手,笑眯眯的道:“哎呀,看你说的,李姐,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你放心啦,我心里有数。”
两人说这话时,王芳坐在一旁的炕边缘,看似在看别的,但耳朵却竖长一直在偷听,叶清薇之所以会发现,则是因为王芳时不时来一声不屑鄙夷的轻哼,就好似叶清薇为了一点好吃的就出卖色相,还找了这么一个烂人一样。
叶清薇懒得理她。
晚上周锦笙照旧给她送晚饭,然后坐在一起吃,依旧是不搭理叶清薇。
等吃完饭,叶清薇看周锦笙又要跑,连忙出声阻止:“站住。”
周锦笙没理会,还想继续往前跑。
眼看人推开门就要走出去,叶清薇气的大喊:“你要是再敢走一步,我就去追你,到时候我的脚踝恐怕要二次受伤了!”
话音一落,周锦笙便收回推门的手,脚步也停顿下来。
叶清薇指着自己对面:“你坐下来,我想和你谈谈。”
周锦笙一脸不情愿的坐下来,垂眸,视线紧盯着桌子,好似上面有什么吸引目光的东西,总之,就是不看叶清薇:“谈什么?”
叶清薇道:“你为什么生气?”
周锦笙条件反射反驳:“我没生气。”
叶清薇眉梢一挑,冷笑:“没生气,你冷着脸什么意思,还不和我说话,一吃完饭就走。”
周锦笙抿了抿唇,眉头紧紧拧起,几乎要形成一个川字,似乎不解她为什么这么难缠,接着继续用沉默和她抗衡。
叶清薇几乎要被气笑:“是因为中午的麦乳精?”
周锦笙回答的更快:“不是。”
叶清薇也不准备和她打马虎眼,直接开门见山:“我给你麦乳精并不是想和你划清界限,而是你给我带的吃的太贵重,就算你家里情况再好,我也总不能吃白食,你父母肯定会有意见,所以我才让你带麦乳精回去的。”
虽然麦乳精不值这几天的饭菜。
周锦笙飞快抬头看了她一眼,黝黑黯沉的目光一下子亮了起来:“真的。”
叶清薇哼了她一眼:“不然呢。”
周锦笙挠了挠脑袋,她当然是以为叶清薇迫不及待的想和她划清界限,不然为什么非要分的那么清楚。
周锦笙早晨失落的心再次飞扬起来,原本耷拉的耳朵,像是一只被抛弃的小狗狗般的模样,也瞬间精神起来。
最关键是,叶清薇特意对她解释,那岂不是说明,自己在叶清薇心里非常重要。
这个发现更是让周锦笙眉飞色舞。
“那你现在可以接受了吧,毕竟那么多肉和白馒头,又不是大风刮来的。”她可是好怕还没正式谈对象或者结婚,周锦笙的父母就对她印象不好。
周锦笙摇摇头:“不用了,那些不是我从家里拿的。”
叶清薇一脸惊讶:“那是从哪里?”
周锦笙含糊道:“反正是我自己弄到的食材。”
看周锦笙不想说,叶清薇也逼迫,每个人都有点自己的小秘密,虽然她很不爽周锦笙捂着自己的小秘密不给她看,但到底两人还没亲密到那种地步。
不过等她们结婚彻底在一起,哼,不说也由不得她。
看到叶清薇不再追问,周锦笙顿时松了口气,但同时又有些小小的失落。
怎么就不能坚持一下。
怎么就这么轻易放弃。
要是再追问两句,她绝对会说出来的,周锦笙心里有说不出的懊恼。
………
叶清薇脚好后,麦收也基本上进行的尾声,不过叶清薇不着急下地干活,她想先去县城一趟,将自己之前写的平安信寄回去,顺便去去供销社买些肉和粮。
一是这段时间一直吃着叶清薇的好菜好饭,若是忽然一朝回到解放前,她肯定习惯不了,二是周锦笙养活了自己这么长时间,她也得表示表示感谢。
要是先去下地干活,再想近段时间去供销社就比较困难,她总不能在请了这么长时间假之后,见天的又继续请假。
不过叶清薇在去县城前,将那封早就写好的信拆开又添加了一段关于周锦笙的。
她是打算未来和周锦笙在一起,可又怕赵丽娟和叶任博那不好通过,现在打算写点周锦笙的好话,好让赵丽娟和叶任博对周锦笙有个好印象。
写完后,第二天一早,叶清薇吃完早饭,戴上草帽,脸上捂着一块可以透气的薄布,拿着钱票还有信,出发去县城里。
这边还没走出村口,就见之前想要给她卖风油精和脸盆的周志成。
其实之前早在县城汽车站就见过跟在周锦笙身后的周志成,不过那时候她全副心神都放在周锦笙身上,所以压根没注意到对方。
还是后来察觉出风油精壳有些眼熟——之所以眼熟,是因为她掌心出汗,不小心将外面的画模糊了一角。
之后有好几次看见周志成跟在周锦笙屁股后,说这两人关系不好她都不相信。
周志成一见她,立刻热情的给她打招呼,对于周锦笙的好友,叶清薇自然不会视而不见,也回以热情的笑容。
周志成心满意足,以往村里的人见他都会露出嫌弃和鄙视,每次都避之不及,还怎么可能会回应他的招呼。
可叶清薇就不一样了,人美温柔不说,还会善意的回应她,看她的目光也很看其他人一样。
不过看叶清薇走的方向,那是要出村的节奏啊,周志成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叶清薇要回城,那他们的大姐怎么办?
于是补脑过度的周志成立刻追上去问叶清薇去哪,叶清薇疑惑的看着周志成紧张的模样,实话实说:“我要去趟县城买点东西。”
周志成立刻松了口子,不好意思的摆摆手,掉头就跑。
叶清薇:“???”
等快走到村口碰上周锦笙,她忽然有些明白之前那个周志成为什么忽然跑了。
周锦笙一脸冷漠,故作镇定的询问:“你这是准备干什么去?”
叶清薇放缓脚步,睨了眼装偶遇的周锦笙:“去县城,寄一封信,顺便在供销社买点东西。”
周锦笙眼睛一亮,一双黝黑的眼睛里满是讨好,看上去像是一只小奶狗:“好巧,我也打算去县城,我们一起。”
叶清薇似笑非笑的看着她:“之前还不肯和我走一起,怎么这会又要同行了?”
哼,她可一点没忘记,在村里两人一起往回走时,对方每次都和她拉开很长距离,任她怎么说也没用。
周锦笙悻悻的摸了摸下巴:“这不是怕人误会咱们吗?”
叶清薇生气的哼了一声:“那现在就不怕了?”
周锦笙默默地看了眼已经被她们甩去数百米远的村口,这么长的距离,还能看见,那是鹰的眼睛吧。
叶清薇一看她这动作就更生气了。
还以为她是想通了,没想到原来是打这个主意,亏她还以为她是有勇气了。
心情很不好的叶清薇一点没给周锦笙好脸色:“随你,这路又不是我的,你想走,我还能阻止你?”
周锦笙不解叶清薇为什么忽然发这么大的脾气,但她觉得自己应该大度点,谁让她是大女人,叶清薇是小女人,她应该多多包容这个心情变化比小孩子脸变得还快的小女人。
清水村虽说距离县城不远,但靠双脚还是有些距离的,叶清薇体弱再加上天热,走一段路就得休息会,好在路边时不时就有一棵大树遮挡,勉强让人好受一些。
周锦笙看着叶清薇额头上沁出的汗水和满脸的疲惫,心里暗暗后悔自己为了能和叶清薇多相处没有骑自行车。
要是骑自行车,叶清薇就能坐在车左后,虽然避免不了热,可她要是骑快一点,就会有风,叶清薇肯定会凉快一些。
但后悔也没用,周锦笙为了能让叶清薇好过一点,将戴在头上的草帽拿下来一边走一边扇风,看似是在给自己扇风,但仔细看,就能看出扇的角度对准叶清薇,再加上她每次用的力气大,叶清薇每次都能受益。
因为她的无私奉献,叶清薇舒服了很多,但她就遭罪了,太阳直直的晒在她身上,身上的汗水不要钱似得往下流,用汗如雨下都不为过。
叶清薇哪能不知道她的小动作,一开始还挺欣慰周锦笙这个老攻会照顾人,但看周锦笙脑门上也都是汗,一阵心疼的阻止:“别给我扇了,你快把帽子戴上。”
她是关心这个女人,没听到对方反而忽然炸毛,梗着脖子不甘示弱的道:“什么给你扇,我是自己热,给自己扇。”
这样子,有点像炸毛的小奶狗,和她平日桀骜的样子可一点不像,叶清薇在周锦笙惊慌闪躲的小眼神中似笑非笑的道:“那是我自作多情了。”
周锦笙心一紧,以为叶清薇是生气了,顿时小心翼翼的偷瞄了叶清薇一眼,看见她那双水亮的星眸笑盈盈的样子,顿时松了口气,没生气。
好不容易叶清薇肯理会她,要是再生气,她都不知道该哄人了。
两人走走停停,快到晌午才到县城。
周锦笙:“都这个点了,要不先吃点饭再办事?”
叶清薇也觉得肚子饿,就和周锦笙去国营饭店下馆子。叶清薇前世没少下馆子,但穿过来后还是第一次下馆子。
国营饭店不大,和后世普通的小饭店没什么区别,要是不同的,大概就是国营饭店的服务生懒了点,眼睛长的头顶上,吃顿饭不仅需要付钱还得票。
这年头粮票多珍贵啊,去供销社换成玉米面能吃上一个月,在这也就一顿饭,所以来国营饭店吃饭的人不多。
周锦笙问叶清薇要吃什么,菜单在写在墙上,叶清薇看了个遍,觉得太花费,还不如一会去供销社买点好的自己回去做,还便宜。
叶清薇就只点了个清炒油菜,周锦笙听了默不吭声的站起来去窗口。
等了一会,服务生上菜,相比起刚才的懒散,这一次非常殷勤,因为周锦笙不仅要了刚才叶清薇点的清炒油菜,还点了两个荤菜一份汤。
这种大款,服务生没见过几个。
叶清薇也被周锦笙点的菜吓了一跳,一是只有两个人,吃不了这么多,二是周锦笙家条件虽不错,但这么大手笔吃饭,也是要掏家底。
这种泡人方式,叶清薇觉得,就算她没带着记忆穿过来,恐怕也会轻易沦陷。
国营饭店在油上面倒是一点不吝啬,不过那手艺,确实令人一言难尽,叶清薇只吃了几口就有些吃不下。
“不好吃?”周锦笙看她只吃了几口就不动筷子,生怕将人饿着:“还是点的你不喜欢,要不再叫点别的。”
说着,周锦笙就要招手叫服务员过来,叶清薇连忙阻止:“是不好吃,不要再叫了,浪费。”
周锦笙不在意的摆摆手:“没什么,我能吃完。”
周锦笙确实能吃完,不过将主食减少了,叶清薇看着周锦笙吃的一脸满足,心里忍不住感叹。
她未来老攻真是太好养活了。
她还记得上一世刚学做饭时,那些她初学的饭菜,自己都难以下咽,可周锦笙却能全部扒拉到肚子里,末了还要夸赞味道好。
想到这,叶清薇忍不住故意道:“我觉得这国营饭店的手艺,还不如我的。”
周锦笙眼睛一亮:“你会做饭?”
人长得好,性格又温柔,还会做饭,周锦笙只觉得,她看上的人简直厉害的不要不要。
叶清薇笑意盈盈的故意反问:“难道你不会?”
周锦笙顿时一脸尴尬,耳垂泛着浅浅的粉色。
其实村子里,任何女性都会掌握做饭这门手艺,然而,周锦笙是家里唯一的一个女儿,父母哥哥宠着都来不及,怎么可能舍得让她钻厨房干活,且她父母都觉得,未来嫁了人要钻一辈子厨房,还不如在当女儿时好好享受享受。
所以,周锦笙觉得,她大概是村子里,唯一一个成年却还没有做过饭的女性了。
叶清薇一脸惊讶的怪叫:“哇,你真不会做饭啊,那以后有了喜欢的人,可是会被嫌弃的哦,毕竟有句老话,想抓住一个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一个人胃。”
周锦笙想都没想脱口而出:“我会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