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无名火一发,整个办公室都安静了,所有人都在想,以宋年年的脾气,肯定是会与他对骂一场的。毕竟那天她逼走师浣儿时强势而又咄咄逼人的神情历历在目,李元也有些心慌,心底酝酿着道歉的言语,正要开口,宋年年却红着脸对他说抱歉。
是的,宋年年居然道歉了。
她说自己根本就没有想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会造成办公室里同事们的困扰,踩着高跟鞋到处走的确是她的不对,这是她的问题,她一定会改正。之后,宋年年趁着午休的时间下了一趟楼,给自己买了一双拖鞋换上。她买的那双拖鞋很可爱,毛茸茸的,还有两只长长的兔子耳朵,而后,每当看着她的拖鞋,李元的心里头总是觉得很温暖。
原来,她是一个这样的女孩。
她会为别人着想,也会时时刻刻反思自己的不是,当她觉得自己没有错时,肯定是会据理力争的,可是,当她发觉自己的确影响到了别人时,也绝对不会死鸭子嘴硬。这样的女孩,实在是太少见了。
在那之后,李元就深深地喜欢上了她。
他一直都想要找个机会向宋年年表达自己的爱意,可是,琳达说,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李元的心情跌到谷底,心思烦乱之时,又有同事们给他出主意。
“只不过是男朋友而已,又没有结婚,谁说你没有机会啊?将来如果他们吵架了,你去安慰安慰她,一不小心不就趁虚而入了?”
“是啊,这就叫近水楼台先得月,你要是真的喜欢她,那就不要犹豫,找个机会,先接近她,总有一天,她肯定是会喜欢上你的啊!”
说句实在话,李元的个人条件是真的不错。名校毕业,家境也比较好,长相虽然不是特别出挑,但到底是清清爽爽,比较周正。这样的一个男人,身边从来不缺小姑娘,可他偏偏喜欢上了宋年年。
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句话,深深地激励了他。
因此,他今天才会鼓足勇气,将宋年年约了出来。
虽然这会儿他们边上还有很多的同事,但是,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总有一天,他可以凭借自己的个人魅力将她独自约出来的。
李元这样一想,充满着斗志,快走了两步,走到宋年年面前,他笑了笑,想了几个话题,决定与她好好聊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