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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花钱是爱一个人最直接的方式(1/2)

下午的时候梅姐让我去社保局给几个人减社保,理论上这不是我的工作,但我还得去,梅姐不算是我的领导,但她在王经理面前能说上话。俗话说唯君子与小人难养也,梅姐两样全占了,我一样都得罪不起,只好夹着尾巴去了。

走之前娟儿让我给她买根充电线,她的充电线老是接触不良,电充的断断续续的,我就答应了。闯哥还假模假样的装做一脸哀伤幸灾乐祸抱怨这么好的事儿怎么轮不到他,梅姐对我真好等等。我一个爆栗砸在他头上,“你想去你去啊,老子还不想去呢。”

说完他就闭嘴了,奶奶的,虽说他跑到乡下招工稍微比较辛苦,但谁不知道他还有其他兼职啊,比如顺便卖个保险,搞个推销什么的,也能挣点钱。上次他打着出去招工的旗号跑到炸鸡店当服务员,一天也挣个百十呢,顺便还学会了炸炸鸡,做汉堡,做披萨。这事就我和娟儿知道,但我俩肯定都不会说出去,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谁说出去谁嘴上长痔疮。

我本打算早去早回,结果社保局人山人海比唱大戏都热闹,而且以年长者居多,他们基本不排队。我又不好意思跟他们争抢,只能乖乖在外面等待。等待的时候我顺便去了趟移动营业厅给娟儿买了根充电线,在服务员热情十足的介绍下又去手机区溜达了一圈。

昨天晚上吃饭时锦城说他没手机,当时我就想到了要给他买手机,我知道他会拒绝,但我还是会买。买了他可能会拒绝,但不买,他连拒绝的机会都没有。其实我那里有几个之前用的旧手机,有一个三星牌子的质量挺好的,是3G的,等到有4G网络的时候我就把它换掉了,如果连上WiFi,网速也是杠杠的。昨天我琢磨着要不要把那个送给他,但那个念头刚涌上来就被我打下去了。我不愿意给他我用剩下的,我要给他最好的。

其实长这么大,我好像似乎貌似从来没有过一种想法,就是说我一定要怎么怎么样,就是说一定要做好一件事,没有过,真的没有过。

我知道很多人有过,比如,一天杯水,一天一个苹果,每天跑五圈,每周读一本,每月存多少钱等等,但大多数人都没有坚持下来。我知道我根本就坚持不下来,所以一开始就没制定过这样的计划。我比谁都清楚自己的无能为力,比谁都清楚自己的不管不顾,也比谁都清楚自己的嚣张跋扈。

直到遇到锦城,接近他,了解他,我才有了想要守护的东西。一直以来没人管我怎么看,我也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就喜欢他,就想对他好,这事儿,我不定计划,也不指天发誓,且看我表现。

等我回来时已经下班了,坦白说我一下午就干了一样工作,但我却满满的成就感。我把充电线放到娟儿的抽屉里,又把康记卤肉放到闯哥的办公桌上,然后打电话让他来取。

康记卤肉是A市有名的卤肉,肉质熟烂肥而不腻十里飘香。我们这流传一句话,当你吃第一口康记卤肉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你之前的卤肉全白吃了。因为他家的店在市区,我们公司在外环,一般也不往里面去,它就是再好吃,我们也基本不会为了一口肉开车两小时去里面买,归根到底,我们不是饭桶,更不是吃货。

闯哥是超爱吃这家卤肉的,如果我不给他买,明天他一定会把我打成卤猪头。娟儿也爱吃,但吃几口就腻了,梅姐那个饭桶更爱吃,但我都不鸟她。

不出我所料,闯哥一边抱怨自己刚到家还要折回去一边叮嘱我看好他的卤猪肉,不要偷吃等等。我懒得鸟他,直接掐电话。

我拿着手机、卤肉去施工楼找锦城,果然在对面的小树林找到了他,他像我昨天一样坐在椅子上拿树枝逗小鸟。旁边是换下的工装,他目光柔和、表情恬淡,身上的旧T恤在夕阳的浅射下散发出含混舒适的熨帖。

我的脑子里又跳出来一匹马,矫健瘦削骨骼清奇,我觉得锦城上辈子应该是一匹骏马,奔跑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轻灵、随性、潇洒。骑它的人应该是一位像我一样俊秀的少年,英姿飒爽、慷慨激昂、指点江山。慢慢的少年长成壮年,壮年长成老年,然后暮霭沉沉,寿终寿寝。老人临终前交代仆人善待他的宝马,但宝马生性刚烈,不愿独活,在主人羽化成仙后也随他而去。他们约定来世还做一人一马,不过少年成马马成人,现在锦城成了人,他来找他的马,而我......是他的宝马呢?

我下意识的掏出手机打开相机拍下这一画面,“咔嚓”一声画面定格,他听见声音转过来头,我趁机又拍了一张。那天我总共拍了两张照片,一张他坐在椅子上拿着树枝逗小鸟的画面,一张他在逗小鸟的时候突然扭头的画面,要说长得好看的人就是上相,360度无死角,说的就是花锦城这种人。

我喜滋滋的走到他面前,他看着我走来笑而不语,“久等了。”我笑着说了最虚伪的开场白。

“还好。”他淡淡一笑。

我把卤肉拿出来放在椅子上打开,“这是A市最好吃的卤肉,每天都限量,去的晚了就没了。下午我去办社保顺路就买了一份,咱俩分吃了吧。”

他看看我,没怎么拒绝,点点头,我递给他一个一次性手套又给自己戴上一个,然后伸手取了最大的一块递给他,他愣了愣张口想说什么,但在我殷勤的注视下闭嘴了,他接过卤肉大口嚼了起来,我也取了一块边吃边欣赏美人。

美人,美色,美酒。

少了一样?

“锦城,你想喝什么?”我也学他大口嚼肉。

“都行,你想喝什么我去买。”说完他放下卤肉就要起身。

那哪成啊,我赶紧拦下他放下卤肉跑到公司小卖部买了四罐啤酒一瓶芬达。

“你要喝不惯啤酒就喝芬达吧。”我打开芬达递给他。

他接过喝了一口结果被呛的直咳嗽,我赶紧拍他背,“你不会连芬达也不能喝吧?”我简直不敢相信。

他低头笑笑,“味道挺冲的。”

“多喝几口就习惯了。”我也跟着笑了。

“好吃吗?”我嚼着肉问他。

他用力点点头,“好吃。”说完又咬了一口补充道,“温语,你别学我啊。”

“我没学你啊。”

“还没学,我大口吃,你也大口吃,你跟着我学坏了你爸妈该说你了。”

我有点不好意思,“我就是喜欢学你。”

“那我以后细嚼慢咽,你也跟着做吧。”他跟我商量。

“好。”

“锦城,你今天上班累不累啊?”

“还行,习惯了。”

“你才干一个礼拜就习惯了?我的工作干了一年多了还不习惯呢。”在我的潜意识里除了喜欢花锦城这事是一见钟情,其他的事干多久都不会习惯,只会麻木。更何况锦城干的是体力活,这活儿要让我干,五分钟都干不了。

他笑笑不再说话。

我用文字叙述他笑笑,其实他都没笑,也就稍微牵动一下嘴角。在我的意识里抿嘴笑勉强算笑,开怀大笑才算笑,锦城这牵动一下嘴角连笑都算不上,顶多算面部神经抽搐,不过我已经很满足了。

我相信,他就算是块石头我也能给他捂化了。

吃完喝完我拿出新买的手机给他,“这是什么?”他看着乳白色的包装盒不解的问。

“打开看看就知道了。”我乐得哈哈笑。

他在我无声的鼓励下接过盒子轻轻打开,一个银色的5.8寸手机映入眼帘。

“这是?”他抬头看我。

“你不是说没手机吗,我朋友的同学的妹妹的老师的弟弟是卖手机的,我问他买了一个,你拿起来看看喜不喜欢?”

他连连摇头,并把盒子推给我,“我不能收。”

“为什么?”我有点小难过。

“没道理。”

“什么没道理?”

“就是没理由。”他解释道。

“不是,这......需要什么理由啊?”我茫然不解。

“平白无故的干嘛送我手机?”

“喜欢你啊,喜欢你是最大的惟一的理由。”我一字一句的说。

“温语,这个理由不成立。”

“为什么不成立?”

“太贵了不能收。”他一再坚持。

“不贵不贵,才500多块钱,锦城,你要是觉得那啥,等你挣了钱再还给我呗。”我开始走怀柔路线。

“钱好还,情难还。”他继续坚持。

“情也好还,你以身相许就行了嘛。”

“......”

“我怕你越陷越深。”他沉默了一会儿艰难的吐出几个字。

“你也说了嘛,我可能很快就不痴迷你了呢,到时候你想要我还不给呢。”虽然心里隐隐作痛,但我尽量保持轻松的语气。

“温语,对不起,我还是不能要。”他硬塞给我。

我忍无可忍了,倏地起身呵斥道,“你不要是吧,好,看见了没,那个垃圾桶,把它扔掉吧。”我气愤的指着不远处的垃圾桶嚷嚷道。

他抬头看着我,脸上露出稍纵即逝的惊讶,我鼓起勇气与他对视,他淡淡的直视,我硬着头皮怒视。就在我以为会这样对视到地老天荒时他妥协了,“好,我收下。”

“真的?”我松了口气顿时眉开眼笑,“早收下就好了嘛,还让我装生气,你知道我最不擅长伪装的,对了,你刚才有没有看出来我是伪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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