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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奔(一)(1/2)

晨曦撩起纱帘,小鸟儿在床边喳喳叫个不停。风撩开纱帘, 光线落在温莎面庞, 照得他脸上的汗毛都微微发光。微凉晨风轻轻抚摸温莎的头发, 与清亮的鸟叫声和清晨阳光一起, 唤醒睡梦中的男人。

温莎眨了眨眼, 慵懒地伸开双臂举过头顶。

七月流火, 天气逐渐转凉, 炽热的酷暑一去不复返。远在古德斯城的战争也已经结束, 温莎接到消息说莱昂内尔献出了古德斯城,只要普鲁士人答应他的要求, 放走城内所有愿意离开的人。

莱昂内尔的谈判应该是成功的,虽说丢了古德斯, 但是却保住了城市与居民。没有人作为俘虏留下来, 也没有屠杀平民和放下武器的圣骑士的传闻。

这几乎可以说是古德斯城战役最好的结果。正如阿尔瓦所说的那样——凡人们有能力处理好自己的事情,不要过于依靠神力, 也不要滥用它。

在床上躺了足足十分钟,温莎才不情愿地起床。

昨天接到从枢密院而来的消息,莱昂内尔已经回到了凯拉尔城。他的审判日期还未定下,现在正住在凯拉尔城钢铁玫瑰骑士团的兵营里。阿尔瓦特地询问过温莎, 要不要去看看莱昂内尔。

若是在之前,温莎可能还会梗着脖子说不去。现在他已经没有了和阿尔瓦赌气的力气和心情, 直接问提里安法师协会要了一周假期。昨晚, 向来晚睡的温莎晚上八点就上了床。虽说辗转反侧到半夜, 可总归算是早睡, 并且也达到了早起的目的。

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温莎凝视着镜子当中不修边幅的自己。

在温莎的记忆里,自己从来没有如此邋遢过。短短的胡茬从下巴冒出来,刚刚起床的头发也乱糟糟的,而且刘海因为最近疏于打理,已经到了会遮盖眼睛的地步。手指拈住一缕碍事的额发,温莎凝视着镜中的自己许久。

镜中的男人穿着皱巴巴的睡袍,过场的刘海和下巴短短的胡子,好久都没有仔细修剪过。淡紫色的双眸中,雾蒙蒙的好似含着一汪秋水。顾盼生姿之间,令人心神向往。他看上去不过二十岁左右,事实上却已经刚刚过了三十岁生日不久。

“果然,还是应该打理一下。”意识到年龄问题的温莎,立即转移了注意力。对于凡人来说,年龄是一个大问题,特别是法师。对于衰老的恐惧,让不少法师走向了邪路。温莎现在还很年轻,不必担心这些问题。

一小时之后,温莎擦了擦还在滴水的头发,那一根丝带随便把它们系在了一起。他刮过胡子的下巴干净清爽,白皙的肌肤光滑得像牛奶布丁。眉目柔和如同精工细笔的画作,就连照在脸上的光芒都那么完美。

“我还很年轻呢。”脱下皱巴巴的睡袍,温莎换了一条淡青色绸布长袍。漂亮的外袍上面用银丝绣着暗纹,随着他的动作反射出美丽微光。细长的腰带勾勒出他纤细而又极具少年感的腰身,贴身的剪裁显得他的身姿如同临风幼树。

这件长袍还是他十六岁时,为了符文法师典礼而特别制作的。那时候,是他最好的一件衣服。温莎节衣缩食许久,才买下这件袍子。可惜后来因为没有机会去穿它,一直都压在衣柜的最底层。

现在拿出来,这件衣服依旧合身。就是短了一点——那时候温莎穿着还略微显长,现在正好合适。这也说明,在过去的十四年里,温莎的身材几乎没有发生过改变。

对着镜子转了一圈,温莎感觉自己像个傻瓜。这是在做什么?特地打扮一番,去见该死的禽兽吗?温莎突然间感觉泄了气,他脱下淡青色长袍,换上一件素色亚麻色长袍。这件衣服朴素得和乞丐有得一拼,只是没有那么脏破。

虽说穿得不怎样,无法掩盖的俊美外表依旧惹眼。温莎随手理了理头发,脚步轻快地下了楼。他在自己的房子里面专门设置了一个房间,来安放传送法阵。这些法阵都是出自阿尔瓦之手,比他制作的符文法阵,更加精妙而又复杂,而且更加精确和稳定。

转动墙壁上的石头,温莎将转送法阵坐标调整到凯拉尔城城市喷泉广场,在广场西侧有传送门的出口。虽说温莎就住在凯拉尔城郊外,可他还是选择更加近的路。从传送阵内步出时,温莎整了整自己的衣领。

将衣领松开些许,温莎略微平缓了一些过快的呼吸。根据提里安法师协会提供的地址,温莎很容易就找到了莱昂内尔的兵营。莱昂内尔住的兵营就在喷泉广场西侧后面,经过两个街区就可以到达的号角街。

由于路很近,温莎没有租马车。他从两条街之间的巷道穿过,走近路来到钢铁玫瑰骑士团的凯拉尔城营房。

高大的石质建筑方方正正,从外面看上去不太美观。当然,兵营需要的是实用性,不美观也是正常。这座兵营居住着上千名嫡属于钢铁玫瑰骑士团的圣骑士,温莎也不知道莱昂内尔住在哪一间。

每间屋子里都住着好几十人,选在钢铁玫瑰骑士团的圣骑士们没有在营地。木质高低床上一个人都没有。温莎想要找个问问都找不到。

他沿着走廊移动,穿堂微风撩起他长袍下摆。他如同一名孤独的旅人,行走在空无一人的广袤荒野之中。

从脚底升起的孤独感笼罩了温莎的身体,他突然感到十分疲惫,好似身体的力量被一丝丝抽空般。空旷的走廊,空无一人的房间,更加加剧了这种孤独感。

四周寂静无声,只有他的脚步声,在走廊中回荡。

四周空无一人,只有他一人……

温莎突然理解莱昂内尔为什么会说——你走之后,丹古堡好空。我感觉很孤独。

原来,空旷的城市,空旷的房间,真的会让人感觉孤独与无助。温莎还没有从自己那一点小小的感伤当中走出来,就被清凉的童音扯回了现实。

“你是谁?”一名约莫十二三岁的侍从男孩站在他身后,左手抱着一大盆需要浆洗的脏衣服,右手握住腰间短剑,“这里不应该是法师们来的地方。”

“下午好,孩子。”温莎转过身,和颜悦色地对着他微笑,“我来找人。”

“你找谁?”那名侍从放开手,警觉地盯着温莎上下打量,“报上名字来!”

温莎无奈地歪斜脑袋,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找的人是——”他咬了咬下唇,说出来那个好几年没有念出来的名字,“莱昂内尔·冯·皮尔逊。”

那名孩子的小脸舒展开来,脸上的表情几乎都可以说得上是惊喜了。“天呐!你竟然认识皮尔逊骑士!”他惊喜地跳起来,“他们都说皮尔逊骑士是坏家伙,可我不那样认为!我也参加了古德斯城的战争,他是一名英雄!”

“嗯,我们勉强算是认识。”温莎面带微笑地说,“那么可以带我去他的营房吗?或者是告诉我,他去了哪儿?”

“其他圣骑士都去参加格瑞斯女王陛下的庆功典礼啦!皮尔逊骑士在营地,”小侍从一开口说话,就像连珠炮似地止不住,“我留在这里看家,等我成为了真正的圣骑士,我才能去参加典礼。可惜?不,不会太可惜啦!毕竟我还年轻,以后还会有很多建立惊人功勋的机会!”

他没边没缘地扯了许多事情,温莎耐心地等他说完,才开口问道:“那么,能带我去看看他吗?”

“啊,是的,当然!”小侍从欢快地跳起来,把要洗的衣服丢在一边,“他一个人住,如果没人告诉你,你肯定找不到他住哪儿的!跟我来!”

对于莱昂内尔住单人房间这个事实,温莎一点都不感觉奇怪。他感觉奇怪的是——为什么莱昂内尔会独自呆在无人的营房,而不是参加格瑞斯女王陛下的庆祝宴会呢?小侍从告诉温莎说,莱昂内尔在古德斯城战役当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立下了大功劳。

没有莱昂内尔,可能古德斯城会成为一片废墟,而参加战斗的人不是沦为俘虏,就是变成尸体。

小侍从说起来古德斯城的战斗,立即变得眉飞色舞起来。他绘声绘色的讲述,让温莎如同身临其境。他带着温莎穿过走廊,穿过庭院,穿过一条回廊,到了营地后面一栋老旧的房子旁边。

那栋房子上面爬满了蔓藤植物,看上去好像有上千年的历史。比起来正门宽大而又整洁的白色房屋,这里显得破旧而又荒凉。

温莎与小侍从拾级而上,一层一层地向上走,直到来到顶层。

“他在这一层?”温莎左右环顾过一圈,这一层根本就没有人居住。他们路过的几间房子里,都堆满了杂物。“住在杂物间里?”

“不,他住楼上!”小侍从从杂物间里掏出楼梯驾好,“从这里上去!”

温莎抬头仰望天花板,看见一个活动暗门。那里应该是这栋老房子的阁楼,明明楼下有房间都用来堆积杂物,阁楼竟然还能够拿来住人?

小侍从快速爬上楼梯,灵活得像只小猴子。他打开了头顶的暗门,阁楼的地板上立即出现了一个小脑袋。“噢,可惜,他在休息!”他转过头来对温莎喊,“不然你下次再来吧!我想他已经睡着了。”

“说不定是个好主意,”温莎装作无所谓地耸了耸肩,“我下次……或许没空来了!”他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两根手指夹住来回挥动,“我就上去看一眼,把信放下就走。”

“哦,那好吧。”小侍从从楼梯上滑下来,对着温莎挥了挥手,“我还得去洗衣服呢!你可不能在这里呆太久,被人发现了可是会挨骂的!记得走的时候把梯子撤掉啊!免得还在反省期的皮尔逊骑士走掉。”

温莎和蔼地对着他微笑,目送那小孩子屁颠屁颠地离开。朝黑洞洞的楼梯口看了一眼,温莎手脚并用地爬了上去。

阁楼里光线有些昏暗,温莎爬上去之后,过了好大一会儿才适应这里的光线。唯一的光源是通风的窗户,现在它正半掩着,刀锋似的光线将黑暗和光明切割开来。适应光线之后,温莎环顾一圈。

比起来莱昂内尔之前住的阁楼,这里环境要糟糕很多。虽说面积大一些,却堆满了各种杂物。看来这间阁楼在莱昂内尔住之前,和楼下的房间一样是用来堆放杂物的。在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里面,放了一张床,一名成年男子躺在床上。

下午的阳光透过窗户,正好照亮他的肩膀。他看起来受了伤,鲜血从缠绕肩膀的绷带里面渗透出来。温莎走了过去,低头看见的是莱昂内尔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

他看上去像是睡着了,又像是获得死亡的安宁。指尖轻抚上莱昂内尔的肩头,他毫无反应无知无觉的样子,仿若躺在棺材上的石头雕像。温莎的心脏突然颤抖了一下,他不明白这种感觉从何而来。

抓住胸口,从那里传来得疼痛感是如此真实。温莎根本无法忽略如此真切的疼痛。“这究竟是怎么了?”他低声问道,“不是说……战争结束了吗?”

就温莎获得的情报看来,古德斯城献出之后,莱昂内尔就和大部队一起回了国。温莎并没有听说还发生了其他什么战争。莱昂内尔在回国的时候,应该都还是好好的。而现在,莱昂内尔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呼吸,高热的身体,还有肩膀上的伤。

在莱昂内尔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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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拉尔城与丹古堡之间的森林里,夏日还在此地驻留。晨曦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落,昨天刚刚下过一阵小雨,树叶和泥土散发出一阵阵特有得清香。

兰德尔打算去丹古堡,从海港出发回家。莱昂内尔去送他,虽说莱昂内尔并不太赞成兰德尔的路线。可比起来从陆地上走,从海上出发时间会缩短很多。况且,兰德尔还有许多的“行李”,那是他在古德斯城撤退时,钢铁玫瑰骑士团团员们留下的财产。

他们不能让钢铁玫瑰骑士团的盔甲和盾牌还有长剑战马等等,变成普鲁士人炫耀战功的战利品。兰德尔当初花了好几天时间打包它们,把每一名阵亡圣骑士的私人物品挂上有些名字的标签。

回到西港城之后,这些东西将送到阵亡者家里。钢铁玫瑰骑士团的上任团长在流沙幻境当中阵亡,兰德尔又坐起来代理团长的事情。如果他表现够好,说不定格瑞斯女王陛下会让他重新掌管钢铁玫瑰骑士团。

虽说古德斯城最终还是没能保住,但“终于能够回家”让打了一年多仗的兰德尔心情轻松了很多。在过去的两百多年时间里,古德斯城只有这十几年归于斯刚第王国控制。就算是他们无法夺回城市,依旧可以去那里朝圣。

除了向圣光发过誓,声称有生之年再也不去的莱昂内尔。

而且,现在更加重要的是——可以和维克多长久在一起了。念及至此,兰德尔长长地舒一口气,脸上挂着的笑容满溢幸福。

“什么事情那么开心?”莱昂内尔走到他身边,递给他一杯啤酒,“是因为找到喜欢的花儿吗?”

兰德尔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有多傻——背靠在树上,手里拿着一朵小白花儿嗅闻。他手指拈着柔嫩的花茎来回转动,脸上是傻兮兮的笑容。完全就是一副思春少年的样子。

“瞧瞧,有人嫉妒了!”兰德尔轻快地回答,“我马上就要回家,和维克多永远在一起。他已经买好了房子,就等着我回去……我们要住在一起啦!”

“哦,那可真是让人羡慕。”莱昂内尔坐到他身边,和他靠在一起,“艾德里安还是没有回信。我都不确定他是否会见我。”

“好了,别担心。”兰德尔拍了拍他的肩膀,“既然他愿意来解维泽城的困境,并且还给你分享了力量,说明你们之间并非全无可能。只是之前发生过的事情太多,你无法把让他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我想,你们都需要时间。”

兰德尔说得很对,莱昂内尔今后想要重新获得温莎的爱,道路还十分漫长。不知道还需要付出多少真心,收获多少感动,才能唤回曾经的温情。

莱昂内尔沉默不语,低头盯着地面上的苔藓。它们是美丽的翠绿色,纯净而又美好。在一片翠绿当中,点缀了几多淡紫色的花儿。无名野花倔强而又顽强,迎风舒展身体。

好像艾德里安……莱昂内尔内心偷偷评价道。

这花儿像他的艾德里安一样美丽,也像他的艾德里安一样顽强。即使是身处的环境不那么美好,他心尖上的小天使,依旧保持着底线地倔强生活着。

如果当初,温莎的脾气能够柔软一些,那后来所有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要是他肯做莱昂内尔的娇养小情人,肯像那些想要爬上莱昂内尔床的人一样,只要被宠着就好。那么莱昂内尔不会把他送去做什么交际花。

黏人又可爱的情人,人人都会喜欢。它们只要依附于情人,安安静静地做玻璃罩子里的小花儿就可以。贵族圈里都流行柔弱而又依赖人的情人,但温莎却是坚强而又独立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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