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晨十六岁时深刻体会了什么叫: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富人都靠山傍水建起别墅那些年,他们这些穷人赶着往一个地方扎堆。
他家在南城近郊,老城陆续新建后,淘汰下一片居民区,主要以老旧的筒子楼和低矮平房构成,建造的年份不可考。
住户主要为来往雁客的打工族和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鱼龙混杂。
估计也没人想关心这片楼是什么时候建的。
据说这里风水不大好,拆迁建新的改造计划好几轮也没轮到,隔市区老远,无人问津,格格不入的在新世纪苟延残喘。
邹晨提着行李袋走进筒子楼小区,不远处几块违章搭建的平房已经拆除,拾荒者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这块露天平地当成了晾垃圾的专用场所,不断地散发出刺鼻的恶臭。
他穿过筒子楼,走进一条因年久失修,路面坑洼的老街,街的两边分别立着排二层楼房。
这条街横过高楼区,显得十分突兀。尤其在今天这个光景日头,街口的那条流浪的田园犬狗也显得面目可憎。
小区外面的墙上贴着招工的广告,他驻足简单地看了看,准备下午出门碰碰运气。
没多久,他注意到旁边有几个人,年纪和他差不多,不甚面熟,他们推着辆自行车,看到邹晨,往旁边让了让,接着凑在一起嘀咕半天,鬼祟像在做贼。
长得也像贼,邹晨随意瞟了一眼,几个人瘦骨伶仃发育不良,推着辆和他们格格不入的凤凰牌自行车,显得很突兀。
大概是老子长得太一身正气了吧,小流氓看了都退避三舍。邹晨想。
今天是邹晨自行毕业的日子,也是他妈出院的日子,家里总共两口人,他得回家照顾她。
从他妈生病起,上学的时间就不太能保证了。
南城一中的期末考快到了,他脑子里还徘徊着英语单词,打头阵的那个耳熟能详,极其万恶:“abandon”。
反正他连卷子边都没碰到,就已经站在了自家门口。
他放下书包,又盯着它看了半晌,破天荒的把书都拿出来整理了一遍,末了装进纸箱,一齐打包,扔犄角旮旯让其自生自灭。
做完这些,他进厨房淘米煮粥,炒了盘小菜,刚摆好碗筷,门外突然传来女人的吵架声。
每次隔着巷对门的女人尖利的嗓音冲破耳膜,邹晨都担心附近的豆腐渣工程因受惊吓而坍塌。
对门吵架吵得十分有规律,基本每天三顿的饭点,都能风雨无阻的听到一阵摔打声。
有时候是赤手空拳的搏斗,有时是扔无辜的锅碗瓢盆。
邹晨他妈本来正在看无聊的午间新闻,听到骂骂咧咧的吵架声,快步走到门口,邹晨正在倒水的手顿了顿,想叫住她:“余……”
后面的几个字她大概也听不清,估计早已拉开大门抱着胳膊看热闹去了。
余清清心脏有毛病,从来不干活,当然碍于身体缘故,也没法干活。
每逢周围一有这样的热闹看,她瞬间精神百倍,心脏病奇也迹般的好了,比谁都像个没事人。
她和大多数中年女人一样,色衰爱弛,心里的那点仅存的温和与清净,也被人间烟火气熏得半点不剩,鸡毛蒜皮的事能念叨半天。
看热闹——特别是邻里纠纷,比电视的八点档有看头。
最不济,看着别人过得比自己悲惨,找点安慰也是好的。
邹晨想,漂亮有什么用?年轻时仗着姿色靠男人,人老珠黄了为衣食发愁,拖着个病殃殃的身体,胸口还埋了颗□□。
他熟练地用勺子添了几碗粥,走到门口,这女人浑然不觉,抱着手倚靠门框,姿态悠闲。
邹晨一向对她感到头疼,长着张不可方物的美人脸,脑子里没半点货。
他对他妈这种不太孝顺的评价,不是毫无理由的。——他年轻气盛,多少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点不自知的清高。
稚嫩生涩的少年意气和成人的油滑市侩相去甚远,毕竟他不长不短的十六年里接触的“成年人”除了他妈,就是周围的各色人等。
无论怎么看,他们骨子里透露的,表面上张扬的,多为上不了台面的秉性。
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他竟然学会了基本生存技能,主要照顾他妈,顺便照顾自己。
也不是他多懂事,大人幼稚,孩子就得买单,这种伪装的冷静自持是虚弱的,和激烈冲撞的少年情绪只隔了一层单薄的胎衣。
处于其中的人,往往是意识不到的。
邹晨用近乎成年人的口吻说:“余清清,吃饭了。”
可惜余清清眼珠半点没往他身上挪动,聚精会神的看着两个已经指着对方鼻子骂到路中间两个妇女,神情漠然。
不光是她,这里围观的甲乙丙丁们,表情大多类似,如工厂车间流水线上批量生产的同模产品。
邹晨心想幸亏这条横穿而过的大马路够宽,否则围观的这群人在这里杵着,免不了擦枪走火,伤及无辜。
“那我放桌上……”邹晨话音才落,那边战事升级,其中一个身材肥硕的女人跳到路中间,一手叉腰,声音尖利地骂:
“李淑华,你那狗娘养的儿子偷我家东西,小小年纪手脚不干净,长大就是个劳改犯!今天说什么你都得给我赔!你赔!”
骂人的这个邹晨认识,叫谭桂花,按辈分他应该称一声大婶。可惜缘浅,她常常因私人恩怨,操着一口粗俗鄙陋的当地方言,把余清清骂得狗血淋头。
余清清在他们这块风评不佳,没啥人气,气人的本事一流。
无论被怎么骂,余清清都有本事高高在上地摆出一副似笑非笑的嘲讽神色,谭桂花每回和她狭路相逢,都会气成烧开的水壶,随时准备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