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华寺禅房。
谢安歌只看了榻上的女子一眼,就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无非是魂魄离体罢了,只因这人身上有气运笼罩,才肉身不毁。
只是,这具身体从面相上看,早已是死相,魂魄都投胎转世了。至于,为什么她与郑少华能结为夫妻——
想必,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郑少华的眼睛已经熬得通红,却没有露出太过明显的疲态。
一个大和尚大大咧咧地问道:“方丈,你说这事怪不怪?”又指了指病人,“女施主明明无病无灾,却昏迷了整整七天,把脉又把不出问题。您瞧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不是病。”谢安歌淡淡地道。
郑少华猛地抬起头,表情有一瞬间的狰狞,“方丈,这不是病又是什么?”
他心中升起了不好的预感,不是病,难道是蛊?
郑少华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丝阴冷的杀意,难道是百越那边的人又不安分了?难道上一次的立威还没有让他们认清谁主谁仆?
这些蛮夷之人,不服驯化,就该敲断他们的骨头!
那一丝杀意令靠郑少华最近的大和尚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谢安歌厌恶地皱了皱眉头,这么腥臭的杀气,也不知杀了多少人才染上的,冷冷地道:“魂魄离体。”
大和尚们松了口气。
“贫僧就说嘛,这天下没有贫僧看不了的病!魂魄离体不是病,贫僧不会看也是正常的嘛。”
“不错,我等虽擅医道,却不精通招魂术。”
“魂魄离体不假,只是这肉身是如何保存下来的?”
“……”
“我的夫人为何会魂魄离体?”郑少华艰难地道。
在民间传说中,只有人在濒死的时候,或者是神仙才会魂魄离体,也就是俗称的灵魂出窍。
谢安歌此时的语气格外平静,带着一丝局外旁观的冷酷,“那就要问你了。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虚空中,一个魂魄在飘荡,她顺着长长的白色的走廊,不停地走啊走,仿佛永无尽头。
突然,走廊前面响起了声音。
“玫玫,醒醒吧,妈妈想你了。”
“你瞧,春天到了,你可以穿那一套你最喜欢的小裙子了,妈妈都给你洗干净了。”
“家里附近开了一家蛋糕店,他家做的蛋糕可好吃了,香喷喷的,玫玫不想尝一尝吗?”
……
“对不起,玫玫,以后妈妈再也不让你去相亲了……”
有护士说:“真可怜呐,妈妈老逼着女儿去相亲,女儿也是听话,结果就出了车祸,成了植物人,直到现在都还没醒。”
茫然的魂魄渐渐清醒过来。
“妈!妈!”
刘予玫心中一酸,飞奔起来。
“女施主,请稍等。”来自异世的文雅声音响起,给焦急的刘予玫泼了一盆冷水。
不同于病榻上的古典美人,这个魂魄非常时尚,一身西装,十公分的高跟鞋,大波浪卷长发,妆容干净利落,眉眼锋利。
“你是谁?”
“贫僧了然。”
刘予玫 :“……”不认识。
“郑施主托贫僧带一句话,‘玫玫,你最爱的玫瑰花开了’。”
火红的玫瑰花,花语是我爱你、热恋,希望与你泛起激情的爱。
那是刘予玫最爱的花,也是郑少华费尽心思找来的,让花匠耗尽心血培育出来的花。
刘予玫的神情立刻带上了戒备,像一只竖起了满身的刺的刺猬。
“那劳烦师父帮我也带一句话,我要回家了。”
她撩了撩耳边的卷发,明明紧张却佯作平淡。
“女施主以为,这一趟越过世界的游历,不会对魂魄有损吗?”谢安歌对她的戒备视而不见,笑吟吟地问道。
“郑施主并非善人,手段亦过于残酷,但对于女施主却是一片真心,不曾作假。”
“你在为那样一个恶魔说话吗?不是说出家人慈悲为怀吗?”刘予玫异常尖锐地道。
谢安歌倒是很宽容地看着刘予玫,“那女施主又为何对贫僧的问题避而不谈?”
“我要回家!我妈妈在等我!”刘予玫咬着唇,有些崩溃地道。
“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他一片真心?”
“用我的亲朋好友威胁我,无视我的尊严和骄傲,囚禁我,打击我的产业,毁掉我的事业,折断我的翅膀,这也叫一片真心吗?什么时候真心这样廉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