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阳高照,大好晴天,不去街上逛逛实在对不起自己。袁峰一边跟在薛九霄的后面大步流星地走路,一边吃着他送给自己的糖葫芦。一口一个糖山楂,简直完美。
“九哥,你哪里来这么多糖葫芦?”袁峰含糊不清地问,“我特别爱吃这东西。”
“每年蛋叉叔叔在的时候,我都会屯一点。”薛九霄道,“习惯了。”
“你身边也有什么人爱吃糖葫芦吗?”袁峰嚼的咔嚓咔嚓响,“难道是你小情人?”
薛九霄没回答他,只是转头看了他一眼。袁峰是个识趣的人,也就不再多问了。他的眼睛一直盯着薛九霄的背影,从头发上的白缨到银色盔甲,感叹着难怪儒风天策被叫做垂耳兔,越看越觉得……戳心窝……
袁峰看着看着就想摸摸,想着想着就真的上了手。薛九霄比他高很多,虽然袁峰也不矮,但只能伸直手臂才摸到他的头顶。
“好威武的兔子。”袁峰感叹道。薛九霄对他动作无动于衷,他径直走着,一直走到马夫处,预定了两匹明日去七秀的骏马。
“九哥,去七秀干什么?”袁峰很诧异,“而且为什么不今天走?”
“今夜有祭祀。会在护城河边放灯,”薛九霄道。“我想你看了再动身。”
“祭祀?什么祭祀?”
“沙场刀剑无眼。祭奠那些战死亡魂。”薛九霄付了钱,转身朝着扬州城中走去。袁峰忙不迭跟上,生怕一不小心被他甩掉。走着走着,就忽觉眼前一亮。
作为一个洛阳党,扬州城他还真没来过几次。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熙熙攘攘的街道,热热闹闹的人群,还有远远停在水中的华丽画舫。少了九朝古都的肃穆,多了江南水乡的隽永。
挎着篮子的妇人叫卖着藕和桂花,徐徐经过袁峰身边。他东看西看的,觉得这琳琅满目的东西真是博人眼球。薛九霄在人群中有条不紊地走着,始终没有离开袁峰的视线。袁峰知道他刻意放慢了脚步。否则就凭他的本事,想甩掉自己简直太容易了。
不过即便如此,袁峰还是忘不了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一个转身就消失不见了。所以袁峰加快脚步跟上薛九霄,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手腕。
“九哥你慢点,我要追不上你了。”
不知为何,袁峰总觉得自己跟他的关系似乎亲密了很多。比如可以摸他的头,可以拍他的肩膀,甚至可以在喝茶的时候靠在他身上。南方人有喝茶的习惯,所以茶馆很容易找。袁峰累得够呛,干脆侧过身背靠着薛九霄的肩膀坐在条凳上,也不管对方愿不愿意。
薛九霄的确没制止他的所作所为,他对袁峰的容忍度远超袁峰的预期。人都是一种蹬鼻子上脸的动物,看他不反对,袁峰就忍不住变本加厉。越是探不到他的底线,就越是想刨根问底。
扬州城的日光不断变换,从各个角度照在薛九霄的脸上。袁峰越看越觉得他长得好看,这大军爷除了是个面瘫还寡言外,几乎没有其他的死角。只是他的眼睛大部分时候还是只看地面不看人,袁峰老担心他会不会不小心撞到房檐上。
九哥要是能笑一下就好了。袁峰想。倒是挺想看看他笑起来什么样的。
好像是突然的,又好像一开始就有这种感觉。很想跟这个人关系再亲密一点,多听听他的故事,了解他更多一些。
袁峰觉得,这种想法,其实仔细想想很危险。他不愿意去往太偏激的地方去想。所以就算很纠结,他也打算离开这个人,回到自己的生活里去。本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相逢一笑,就此陌路,或许是最稳妥的方式。
他不是个有事喜欢憋在心里的人。在黄昏降临的时候,他和薛九霄两个人跳上扬州的某间城楼顶,坐在上面看落日和下面的人群,等待夜晚去看荷花灯。在楼顶上,袁峰把自己的计划一五一十告诉了薛九霄。对方听罢,点头同意他的决定。
“如此甚好。”薛九霄道。“我本江湖独行人,跟着我并非上佳选择。你愿意回少林,也算了结我一桩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