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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1/2)

林曦和江宣又聊了些具体的合作细节,就离开了别墅,回到了家里。

二百多平的大房子里,就他一个活物,静的连呼吸声都听的到,他感觉莫名的空虚。他还难以接受这个现实,那个人真的是有了爱人了。

他心里就开始缓慢的疼,疼的他呼吸都困难,头更疼,疼的要命,这真是一种折磨。

他曾固执的认为方明延就是他的选择和归宿,就一直追逐着方明延的脚步,像追着蜜的蜂。那人许是早就烦了厌了,这回终于寻到真爱,自然是先处理掉他。

平心而论,方明延飞黄腾达这两年,林曦在他身边过的并不快乐,事业未成,爱情未果。离开,对他而言未必是件坏事。

现在他放手了,也自由了,不用再赖在方明延身边,他把手头项目处理完,就去找家阳光私募,继续做交易,做合规合法的交易。

有句话怎么说:破而后立。

他林曦离了方明延,能活得更精彩。

现下,大姐的祭日马上临近,他得回一趟老家Z市了。

走之前,林曦去医院看了眼方明哲。

倒不是方明哲病了,是他那心上人,一个十八线的小明星,这次走了狗屎运,接了个男二的角色,危险动作不肯用替身,伤了腿。方明哲在医院没日没夜的守着。

林曦特意买了束百合花带去了医院,他到病房门口的时候,没直接进去,站在外面向里面望去。

方明哲坐在床边,张牙舞爪的做着什么动作,滑稽死了,似乎是想逗床上那人开心。

床上那人真不像个明星,长得谈不上多醒目,也没什么特点,但挺耐看的,很东方美的一个男人。年纪应该是大过明哲的,眼里含笑看着他,一脸的甜蜜。

他相信这是因为爱情。

林曦一颗悬着的心落了地,地主家的傻小子没被人骗,他没进门,把花放在门口就走了。

他不想打扰一对恋人,真心相爱的人,独处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很金贵。

不知道他哥哥,是不是也在跟爱人温存。

林曦是自己回Z市的,往年都是两人一同回去,但今年……

Z市是海滨城市,初秋多雨。林曦去陵园这天,细雨绵绵下个不停,整个园内一片迷蒙,更添一分忧愁。

他把两束白玫瑰放在墓碑前,缓缓跪下。

大姐喜欢玫瑰,因为她没尝过爱情的滋味,就只能拿这种爱情的象征品来安慰自己。林曦小时候,家里一年四季摆着盛开的玫瑰,似乎是在大姐在祭奠自己的青春和爱情。

方明延每次见大姐,都会送她一束玫瑰花,活着的时候送红玫瑰,走了以后,送白玫瑰。

说起来他恐怕是除了林曦以外唯一送过大姐玫瑰的男人。

今年他送不成了,林曦替他送了。

他不想让大姐知道方明延不跟自己好了,他怕大姐担心。

林曦在地上跪了许久,眼泪流干了,膝盖也被湿寒打了个透,忽然觉得雨好像是停了,抬头一看,头顶多了把伞。

撑伞那人的手温润修长,如玉葱白,衬衫袖口上别着Brioni珠宝袖扣,典雅高贵。

不用多看他也知道是谁。

“地上凉。” 这嗓音少了以往的清亮,多了几分沙哑。

林曦没理他,继续跪着。方明延把白玫瑰放到墓碑前,在林曦身边跪了下来。

俄而,他起身,顺便一手就把身边人拉了起来—-林曦太瘦了。

他跪的久了,腿直不起来,方明延把伞塞到他手里,把人抱了起来。

林曦脸贴在他宽阔的胸膛上,隔着质感良好的西装,感受他的体温,有力的心跳。他怕,沉迷于这让人着迷的温情中。

“我想去一个地方。”

“哪儿。”

“金宁大厦。”

那是大姐殒命的地方,林曦两年前就想去了。

到了顶层,天台被锁死了,只有一个高高的露台,勉强能俯瞰到这座城市的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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