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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2)

双脚终于踏上地面,我面朝朝阳,大大伸个懒腰,尽情呼吸新鲜空气,欧洲正是春暖花开时节,到处洋溢着灵动的气息,金发美人随处可见。F市则刚刚进入秋季,然而对于南方沿海城市来说,秋季约等于夏季,日头依旧毒的狠,周围刚下飞机的人纷纷脱下外套,戴上墨镜,露出胳膊。那天晚上挂掉阿瑞的电话后,第二天我就在网上订了票,简单收拾了行李,隔天便回来了。98号是一个诱因,但更重要的是眼看卡上余额越来越少,我玩儿得多少有点不痛快,说是玩儿,其实就是换了一个地方睡觉吃饭走路而已。我喜欢在陌生城市毫无目的走走停停,细心观察周遭的一切,心里边思索毫不相关的人和事,总有一些奇怪的念头和想法会突然闯入脑海,袭上心头,有时会有种豁然开朗醍醐灌顶之感,有时又好似走进死胡同,人也变得拧拧巴巴。

走出机场,阿瑞的宾利飞驰早已停靠路边等候多时,我将行李扔进后备箱,径直钻进副驾驶。

“怎么样?还不错吧”阿瑞手扶方向盘,向我展示新车,脸上尽是得意之色。

“够骚!”红色真皮座椅,宾利B型标志,头顶一片炫目星空,我如实说道。

“我也觉得!”哈哈哈,阿瑞大笑。

轿车在高架桥上飞速奔驰,车载音响震耳欲聋,阿瑞心情极好,尖着公鸭嗓放声歌唱,身体有节奏的左右摇摆,我提心吊胆,好几次提醒他握紧方向盘,他哦了几声依旧我行我素。

和阿瑞认识纯属机缘巧合,说起来我还算他的救命恩人。春节前,女友央求我和她一起回老家,我抵死不从,女友一气之下招呼都不打就走了,留我一个人在F市,异常冷清,原本热闹的街道转眼变得萧条,常去的小吃店也关门了,我不得不在家煮起了速食面。对于回老家这种乏味的事情,我向来敬而远之,自从上了大学远离父母,以后每年我都找各种借口和理由不回家,宁愿一个人在异乡沉默孤独,也不愿回到熟悉的地方在熟悉的人群中沉默孤独,往年女友都会陪我一起留下。

除夕夜,窗外尽是鞭炮声,此起彼伏,我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苦苦捱到两点半,终于忍无可忍,给附近一家酒吧打电话,问有无开门,得到肯定回复后,我立刻从床上跳起来,随便抓了一件外套穿上,系上女友织的围巾,急忙出门了。走出公寓大楼,冷风扑面而来,我顿感神清气爽,像一只出笼鸟,心思异常雀跃,路上行人少的可怜,大红灯笼挂满长街,灯火通明,烟花在天空盛开又消失又盛开。我沿着长乐大街走了大概十来分钟,酒吧门口人头攒动,看来这个城市像我一样过年不愿回家的游魂野鬼很多呐,我顿感宽慰,仿佛流浪汉找到了收容所,欣然踏进酒吧。

一团黑影踉跄向我扑来,我侧身一闪,黑影顺着台阶滚落下去,呈大字瘫在路旁,口里吭哧喷着白气,醉鬼一个,我无暇理会,进出人很多,也都视而不见。或许今天生日的缘故,我的善心和好奇心都比平常多了一丢丢,鬼使神差的回头,发现醉鬼长得不赖,瘦长脸,有棱有角,一头棕黄色卷毛在路灯映衬下闪闪发亮,我走下台阶,将他从地上扶起。

“喂,醒醒”

没有任何回应,我发现他头上有伤,便让酒吧服务员在路口叫了辆车,一齐把醉鬼塞进车里,让师傅开去最近的医院。医院门口又是一番折腾,喝醉酒的人简直就是装满铁块的大麻袋,幸好有热心的的士师傅帮忙,不然都不知道怎么将这个又重又沉的大麻袋搬进医院。护士给他开了醒酒药,见效很快,醉鬼马上有了意识,睁开眼问是哪里,我如实回答。虽然今天是年三十,但医院的人流却丝毫未见减少,病痛和意外从来不会避开节假日,过年也不例外,急诊科的医生忙作一团,无暇去顾及一个醉鬼,他在床上躺了大概三十分钟,被护士催促起来,床位要让给一个出车祸的老头。我拉住护士,问醉鬼有无大碍,护士瞥了我俩一眼,“两个大男人为一点儿小伤磨磨唧唧,去药店拿点药酒擦擦么好了”,说完扭身离去。呵,都这么说了,我俩也不好多作逗留,我扶着酒鬼去附近药店买了一瓶药酒和纱布,简单帮他额头上的伤口消了毒。

醉鬼大概完全清醒是在路边花坛大吐一场之后,他一边用我买的矿泉水漱口,一边向我表达感激之情。

“你叫什么名字?”

“高明”

“嚯,了不得的名字。我叫阿瑞”

“……”

“以后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了”

除夕夜酒没喝成,莫名其妙交了个朋友,我不知道该难过还是庆幸。阿瑞的车停在酒吧门口,他只好打电话给司机,不一会儿,一辆奔驰商务车从远方驶来,车上下来一个个子矮矮的小年轻,叫阿瑞老板,阿瑞问我家在哪里,要送我回去,我婉拒,说还有其他事情要处理,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后,他一头钻进车厢离开了。从那之后,我和阿瑞果真成了朋友,他是一个富二代,确切来说是个丧妻的带着一个儿子的高富帅,真好,既无家庭束缚,又完成了传宗接代的任务,二十多岁,年纪轻轻,开着几百万豪车任意驰骋,纵情玩乐,我猜测他上辈子大概是得道高僧,做了一辈子善事,上天有意派他这辈子来人间享福。他走后,我在便利店买了罐啤酒,靠在路口栏杆上喝了两口,索然无味,只好点燃一支香烟,抽完将烟头丢进易拉罐,拦了辆出租车回家了。

“晚上怎么安排?”阿瑞问我。

“悉听尊便”反正我现在无业游民一个,别的没有,时间一大把。

“去K歌?”

“唱歌?”

“怎么啦?不想去”

“没有。我以为你要去酒吧”

“哎,酒吧天天去也没意思,我已经在罗拉泡了一周”

“是吗?跟谁?”

“大哥,你想多了。我自己。”

“哦”我才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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