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知道你的名字,其实是在高二分文理科的时候。
听学校的百事通说,那个天天想追我的小男生因为我报了文科班。我当时就在想,谁会为了别人随便做这么重要的选择,于是我对你这小孩儿产生了好奇。
当时分完科之后我想去文科班找你,结果被老师抓着去帮他改卷子了,忙完之后再去你们班发现你已经不在教室了。
其实我也喜欢文科,但我家世代经商,学表演已经挑战了我妈的底线,理科还是她亲自跟班主任说了特意把我调过去的,我也没办法再换回文科去。所以很遗憾在我最好的年纪里没能跟你坐在一个教室,没能发生过什么。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呢。
高三那年有一次年级晚会你还记得么?
我上台唱的《红玫瑰》,整个观众台下面就你吼得最大声,我中间一有停下来的部分你就开始鼓掌,我看你旁边同学都快烦死你了。我当时觉得你特别可爱,明明长了一张乖到随便让人欺负的脸,却偏偏走的路子那么野。
可能这就是反差萌的魅力所在吧?
其实我也从没有觉得你的那些行为给我造成过困扰,反而特别喜欢你那股真实的,自我的劲儿,我相信你那些暴露自己最真实面目的举动是来自你内心深处的自信,它是最吸引我的,也是最让我难忘的。我知道我自己是gay的时候,其实挺茫然的,加上我的父母一定不会接受这个事情,我一直都在隐藏自己。虽然我看起来跟那些直男差不多,喜好也一样,但估计没人知道,其实我喜欢一个可爱的男孩子。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高三上学期接近尾声的时候我本来想跟你表白,我知道你喜欢我,我也笃定我的表白决不会失败。
我特意用硬币和模具做了两个戒指,虽然不值钱,但上面刻了你和我的名字,我还为你写了一封情书,具体内容过了太久我确实没什么印象了,只记得里面有一句话,那是我以前放假时候去过的地方,真的很想带你去一次——
I wanna embrace you in the valley of greme,
take off the aurora of Wilkes as betrothy,
write my name and yours on the wild bamboo of arashio Kyoto,
and then live in baibury
(我想在格雷梅的山谷中拥抱你,
摘下威尔克斯的极光作聘礼,
在京都岚山的野竹上写下我和你的名字,
此后,
长居于拜伯里。)
现在听起来可能有些老掉牙了,但那会儿不都喜欢这样子的么?我没跟别人表白过,也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
可表白的前一天,戒指还是被我妈发现了,她当着我的面把情书烧了,戒指踩烂丢出了窗外,我之后还去找过,大概是嵌进哪个轮胎缝里被带走了吧。
她其实早就知道了我们之间的一些传闻,她也威胁我说如果再和你有任何来往,就死给我看。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哭,我十七岁懵懂的喜欢给了一个我爱而不可得的人,最后还被自己最亲的人以死相逼,让我断绝和他的联系。
之后我一直有意避开你,是因为我害怕我会真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来,我必须对你负责,也必须对我妈负责。
但我知道,那段时间你很难过,我也很难过。
我表面对你做出来的那些讨厌,是因为那个时候的我,不能给你所想要的,寒寒,我从来没有想过真的要伤害你。
大二那年,你在图书馆里丢了一串钥匙,我还书的时候在地上捡到的,上面挂着一块儿姻缘木,刻了两个字——“不易”。
我第一反应想到的就是我和你的名字,看到饭卡上的名字之后,我知道我猜对了。
其实我当时在犹豫要不要交给管理员,让他交给你,但那天我看到那块姻缘木的时候,心里特别想跟你说几句话,哪怕是问个好都行,最后我决定在图书馆里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