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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杨花谷(4)(2/2)

他的三庭五眼生得格外标致,只是自小贫寒,不曾被人呵护,肤色泛黑,终日穿得破破烂烂,目光大多时候是敛着的,流露出与年龄不甚符合的早熟孤郁神态。此刻笑着,眼睛绽放出光芒,又填进去灿烂的阳光碎片,忽地便焕发出从未有过的神采。

妇人莞尔一笑,抬手在他的头顶轻轻抚了抚。罗小七回过神,冲妇人赧然一笑。

妇人说道:“你似乎与本地人长得不太一样。”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也养一方风俗。罗小七自小生于杨花谷,生活习性上与本地人没有任何不同。但他刚刚记事起便已知道,母亲是怀着他从侯府逃出来的。

至于是哪处侯府,他的父亲是谁,罗小七从未打听过,也不愿打听。这是母亲的秘密,也是他的秘密,因此他回道:“我不晓得,我没有去过杨花谷之外的地方。”

妇人神色未变,浅浅一笑。嘟嘟却是再次拉住罗小七的胳膊,说道:“小七,我要给你礼物。”

“岑伯伯!”嘟嘟拉着罗小七往外走,一边喊人一边对罗小七说道:“这次的礼物不是买的,是我做的,小七你一定要收下!”

“你做的?”

嘟嘟抬头冲他嘿嘿一笑:“好吧,是岑伯伯做的。”

“但是!但是——”嘟嘟还抱着小羊,低头从身上摸索出一张纸,“图纸是我画的!岑伯伯是按照我的图纸做出来的!”

他将揉成一团的纸举到罗小七的面前,罗小七接过,展开。图纸上画着粗细不一、深浅不一的条条框框,还有无数墨点,每一处都是奇形怪状。

罗小七:“……”

罗小七看不出来这是个什么。

被嘟嘟唤作“岑伯伯”的人从旁侧树林里走出来,他看着四十岁左右,眉眼粗犷,将手中的物件直接抛了过来,罗小七连忙接住。

“这是什么?”

罗小七蹲下来,将那物件举到嘟嘟的面前,试图研究用途。

物件是由竹节做成的,只比罗小七的拳头大一些,顶上是一个盖子,需要旋转三周才能取下,当中便是竹节内部的凹槽。这般看来,倒像是装液体、粉末的器皿,但竹节外侧还有一个凹槽,极深极窄。旁边还有几个环扣,其中一个环扣上挂着一个小小的石杵。

嘟嘟弯着眼睛看罗小七,说道:“这是墨砚啊!”

“墨砚?”罗小七意外,将盖子取下,明白这里面可以盛水研磨,那个石杵大约也是用来磨墨的墨条。但剩下的凹槽和环扣呢?

嘟嘟迫不及待就要解释,罗小七忽然灵机一动,将那张皱巴巴的图纸叠成窄窄的一条,送进凹槽里,嘟嘟立刻大笑起来。

这是一个可以将文房四宝随身携带的物件,环扣上除了悬挂毛笔,还可以将物件挂在腰间或者别的地方,未用尽的墨水还不会漏出来。

嘟嘟凑到罗小七的面前,眉眼弯弯说道:“喜欢吗。”

“嗯。”罗小七点头,见小孩还是一脸的期待,便吻了吻小孩的额头,认真说道:“我很喜欢。”

嘟嘟的眉眼挤成一团,笑嘻嘻也在罗小七的脸颊上亲了一口,贴在罗小七的耳边轻声说道:“其实,其实岑伯伯又画了一张图才做好的,但是,但是他做出来的墨砚跟我想的一模一样,所以就是我做的!”

罗小七笑道:“好的,是你做的,很好看。”

嘟嘟进屋,片刻后出来,小羊依旧抱在怀里,手上却抓着笔墨和纸张。他走到罗小七面前,直接在地上稳当坐下,说道:“小七你来,我想看你写字。”

嘟嘟迫不及待地要用那块竹节砚台磨墨,罗小七却有些犹豫了。

罗小七识字,也知道横撇竖捺的先后顺序,但用毛笔写字的经验几乎是零。他看向嘟嘟,嘟嘟坐在地上,双腿向外,小羊放在档口,他埋头吭哧吭哧磨墨,磨墨的手法格外熟练。

罗小七不知如何开口说自己写不好字,抬头看向四周。偌大的地方,嘟嘟的“家人”们并没有过来围观,除了照顾嘟嘟的小晏时不时往这边看两眼,其他人都只各自闲谈,罗小七心头那股莫名的压力和羞赧便散去了一些。

他看向嘟嘟,说道:“嘟嘟,我没有练过字。”

嘟嘟停住动作,迷茫看着他,忽地爬起来,匆匆跑进屋里,小羊和罗小七一同看着他的背影。他再钻出来,手里便抱着一卷书册。

罗小七:“……”

“你要字帖吗。”嘟嘟将书册递到罗小七的面前,“这是哥哥的,可以给你临摹。”

罗小七翻看书册,入眼便是极其俊秀的字迹,倒是一时忘了看内容,惊叹道:“好漂亮的字。”

嘟嘟说道:“这是哥哥写来给我讲故事的,小晏叔叔已经讲了好多遍,我都能背了,送给你吧。”

罗小七再看内容,其中一段是“潘安仁、夏侯湛并,有美容,喜同行,时人谓之‘连璧’”,不禁脱口说道:“世说新语!”

潘安仁便是历史上著名的美男子潘安,这本册子也便是记载前人趣事的《世说新语》。内容并不高深,但罗小七却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人将此书当做哄小儿的故事书。

他忽又想起别的,说道:“嘟嘟,你哥哥是不是给你讲过很多书啊。”

“没有,”嘟嘟摇头,“爹和娘都说,我高兴听就听,不高兴可以不听。”

罗小七道:“那你听过‘气之轻清上浮者为天,气之重浊下凝者为地’吗?”

嘟嘟立时往下念道:“日月五星,谓之七政;天地与人,谓之三才。日为众阳之宗,月乃太阴之象。”

罗小七不敢打断,屏息听嘟嘟念着,心中也跟着诵读起来。

直至念到“天地交泰,称斯盛世”,嘟嘟才停住,冲罗小七咧嘴一笑。罗小七忙不迭地扑过去,将小孩搂在怀里亲了又亲,嘟嘟也笑着亲他,两个人在草地上滚作一团。

日近正午,罗小七才恋恋不舍地辞别,背起装满青草的竹筐,一手拿着镰刀,将书册抱在怀里,赶去镇上的布庄,与母亲一同吃午饭。

此后几日,罗小七便已将学堂忘得精光,几乎天天和嘟嘟在一起。基本都是嘟嘟过来,在院子里玩,罗小七便在玩耍的间隙里询问嘟嘟,譬如“人不学,不知义”的前两句是什么,“墨悲丝染,诗赞羔羊”往后又是什么。

嘟嘟不认字也不会写字,背起这些蒙学书籍倒是毫不费劲,除了天资聪颖过耳不忘,也与生活环境分不开。谈起读书写字的事,嘟嘟都会提到他在家中时的哥哥,似乎那位哥哥年纪虽小,倒是格外好学。

嘟嘟虽然对读书的事毫无兴趣,但言语间却处处透着对那位爱好读书的哥哥的喜欢,罗小七便也没有询问为何哥哥没有与他一起。

家宅之事,总有一两处不愿旁人知晓,罗小七避讳自己的身世,便也不会好奇打听别人的亲属。

白日里干活,和嘟嘟玩,从嘟嘟口中将从前那些背诵得七零八落的文章补全了,罗小七练字的时间倒是很少。

自从说自己不会写字之后,嘟嘟再没有催促他使用墨砚,罗小七却是每天晚上都要从枕头下翻出来摩挲一遍。笔墨纸砚,还有字迹漂亮可用来临摹的书册,如今他都拥有了,又怎按捺得住一直不上手一试的冲动?

这日晚间,母亲已回房睡着,罗小七见外面月光明亮,便爬起来抱着书册走出去,坐在屋檐下翻阅书册。起先字迹有些暗淡,片刻之后倒是适应了,可以看清楚。

至于练字,倒还有些困难。罗小七也不着急,抱着书册仔细看上面的内容,不多时忍不住一页一页地翻了起来,心中思索要如何练字。

一个念头忽地冒出脑海,他瞥见书册的末尾却是几页涂鸦,涂鸦的旁边有蝇头小楷的注脚:比翼箭制作、比翼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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