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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1/2)

一开始夏二是不愿来见李先生的,他总觉得自己一个一字不识的大老粗,见到先生怕是连话都不知道怎么说。余琛问他要不要由龚越来考校,以证自己的确做到了。夏二连忙摆手,还是选择跟他来见先生。

“此次考校烦请先生于琛先时所习《鲁论》[1]、《孟子》与曾参、子思、荀卿所著文章中挑选,琛大都可背诵熟解;《法经》[2]、《道德经》,并《地员》、《权修》[3]等文章均可解其义。”

“《法经》你也熟读了?”先生有些意外,“那便问这个吧,到时我便与你友人说,其余我可作保,书中所述之意所明之理,你大都已烂熟于心。”

“琛谢过先生!”

三日后,夏二不情不愿的被余琛和龚游从龚家大门一路拉到西院,经过前厅书房时,惊动了正在商议春耕事宜的龚越与乔炀,于是二人也兴致勃勃的前来旁听。

夏二见二人来此,更加如坐针毡,就连胸有成竹的余琛也不免有些紧张,唯龚游一脸兴奋,期待着他博学多识的余琛阿兄能一显才学。

几人依序见过礼后,李先生便开始考校余琛对《法经》的理解。

起初先生只是简单的从六篇中择取如盗窃财物、翻墙入城、聚众赌博等行为应如何处置,见余琛虽未按原文背诵,却能按照意思复述出来,有时还能加上自己的见解,便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即问到:“若此子年仅十二,气力不足,其所伤之处月余便可养好,又当如何?”

余琛微微一顿,这是先生以《贼法》中的条例结合《具法》的律具来判断刑罚的加减了,他便按照书中所陈,答道:“那便免其黥与鬼薪而降为笞,罚稻三斗与伤者,再侍伤者以汤药,好叫其明白‘不独亲其亲’的道理。”

“善!”

余琛回头,见乔县丞正赞许的看着他,有些不好意思。最后这句的确是他自己加上去的。原本依照《具法》,哪怕犯法者年岁小,也不会减刑这么多。

“琛以为‘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故而擅自做了修改。”

“改的好,审理案件本就应当因事制宜,如果能教化于民,岂不善哉?”乔炀对着李先生抱歉得行了一礼,征得先生同意后,继续道:“我且问你,若此子所为乃其父所遣,又当如何?”

“唆使幼子,当趾。”

“那若伤者实为轻伤,买通仵作夸大其词呢?”

......

小半个时辰过去,乔县丞十分满意的拍了拍余琛的肩膀:“要不我跟你龚世叔说一声,你来帮我处理刑讼之事。年纪小不打紧,我私下给你俸禄就好了嘛。”

余琛笑了笑,下意识看向龚越。他当初选择多涉猎,且重点在法、农之上,本就有傅籍之后可以帮上龚越的打算。

龚世叔待他如何,为他提供了怎样的条件供他选他是知道的,他自然希望可以更多的帮上龚越,以报他的大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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